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听市长热线电话工作制度》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9-02-05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亳政办〔2009〕9号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9-02-05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市长接听热线电话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五日
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听市长热线电话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与政府的沟通渠道,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听热线电话制度。
一、接听领导
市政府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接听安排
(一)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一下午14:30—15:30安排一次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听和处理市民电话,时间为1小时。
(二)市政府办公室在每年年底前对次年接听市长热线电话的活动安排排出时间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接听地点
市行政中心六楼市长热线受理中心6028室。
四、相关要求
(一)对群众在12345市长热线电话中提出的问题,能解释答复的,现场解释答复;能协调解决的,可以通过三方通话等形式现场协调解决;需调查处理的,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由市长热线办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市长热线办确定专人负责做好领导接听市长热线的事前安排、事中服务、事后办理工作;对领导批示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的问题,市政府督办室、市长热线办要跟踪督办,确保高效完成;对处理结果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对办理情况要定期汇总,并报接听领导同志审阅。
(三)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关组织,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办理市长热线交办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市效能办要将各部门办理市长热线交办事项的质量、办结率、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内容,对拖延、敷衍或拒不办理的承办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市政府每两年对市长热线办理工作评比表彰1次,以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切实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2009年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听市长热线电话日程安排表
接听领导 职务 联合接听部门 接听时间
牛弩韬 市长 市建委、城管执法局、房产局、国土局、监察局 2月23日
沈 强 常务副市长 市人事局、教育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 3月23日
汤 涌 副市长 市经委、交通局、卫生局、安监局、劳动保障局
环保局、 4月20日
祁述志 副市长
市公安局局长 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信访局、法制办 5月25日
马 露 副市长 市农委、水务局、林业局、气象局,供销社 6月22日
彭家法 副市长 市科技局、银监分局、人行、金融办 7月20日
牛弩韬 市长 市建委、城管执法局,国土局、监察局 8月24日
沈 强 常务副市长 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建投公司 9月21日
汤 涌 副市长 市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商务局、药发局
供电公司、电信公司 10月26日
祁述志 副市长
市公安局局长 市公安局、民委、人防办、体育局海事局、仲裁委 11月23日
马 露 副市长 市人口计生委、文广局、旅游局、粮食局 12月21日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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