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08〕131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朔州市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精神,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其试行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推动我市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和金融的良性互动,使金融业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建设的思想为指导,积极稳妥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规范引导民间融资,服务“三农”以及涉农型、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朔州提供多层次金融要素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此项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朔州市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工作领导组,负责组建小额贷款公司领导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具体承办组建工作相关事宜,市金融办具体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另发)。   三、组建原则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应本着积极稳妥,布局合理,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原则,既要注意积极推动,又要防止一哄而上。各县、区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服务本辖区,市属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辐射全市。对注册资本较大、经营管理能力较强的县、区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可以把业务辐射到朔州市的其他县区。? 四、公司性质及设立程序?   (一)公司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设立条件?   1?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其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至200名发起人。?   2?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3?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有符合任职专业条件和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数量不少于2名。?   (三)出资人资金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金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四)公司设立程序?   1?出资人申报。出资人应以集体方式报名,并提供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出资人共同签署的《拟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 (2)出资人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以及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的《出资人协议书》; (3)出资人共同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出资人共同签署的《拟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5)全体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金融部门或有一定资质的中介部门出具的资金资信证明;? (7)拟任高管人员的备案材料;? (8)全体出资人签署的推荐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文件及被推荐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住所、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使用权说明材料;?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2?资格审查。市金融办收到出资人提供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申请材料后,应按规定审查其出资人的资格、资金来源、公司章程等有关资料是否符合条件,真实合法。?   其中对出资人资格审查应包括的内容:?   (1)向公、检、法机关查询出资人有无违法、违纪情况。?   (2)通过银行《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查询出资人有无不良贷款记录。?   (3)向税务机关查询出资人有无偷税、欠税以及欠费情况。?   3?批准设立。市金融办经审核、审定后,正式行文批准成立。?  4?注册登记。小额贷款公司凭市金融办批准成立的正式文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名称核准(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市或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此外,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办、公安机关、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五、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定承诺书,承诺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应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小额贷款公司聘请的高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经济、金融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六、公司经营制度设计   (一)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一是出资人的注册资金;二是增资扩股资金;三是利润;四是各种捐赠资金;五是不超过两个银行业机构的融入资金。?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   (二)贷款对象及范围?   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但主要应以服务辖区“三农”和中小企业为主,重点解决种养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村流通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以及为“三农”服务的其他经济实体的资金需要。?   (三)贷款额度及利率?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最多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市场化贷款利率政策,自主定价,但必须控制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即上限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小额贷款公司有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七、风险保障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以全面覆盖风险。? 八、小额贷款公司的终止 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包括解散和破产两种情况。小额贷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 小额贷款公司的解散,依照《公司法》进行清算和注销。? 小额贷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 九、监督与监测管理 市金融办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登记工作;银监部门要及时认定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等违规行为;人民银行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税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纳税情况及时跟踪,确保其依法纳税;公安部门要依法维护市场秩序,打击非法金融行为;中小企业局要积极组织优秀小企业项目与小额贷款公司对接。? 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定向市金融办、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月报送月度业务状况表,按季报送资产负债表和季度业务情况分析报告,各县、区银行业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对上述报表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且向市银监分局、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上报监测情况和相关报表。市银监分局、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按季向市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分析材料。? 小额贷款公司按季向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资料。?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每年3月31日前,小额贷款公司按要求向公司股东、主管部门,和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和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同时报送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   本试行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制定,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