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武警锡盟森林支队兼职领导工作联席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扑火统一指挥和协同作战的意见》,经行署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扑火统一指挥和协同作战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武警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扑火统一指挥和协同作战工作的通知》(林防发(2007)1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草原森林防扑火工作,有效保护草原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一)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地区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兼职领导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分析联防联建研究解决防扑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细化联防方案,明确协同程序。   (二)建立资源共享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军地共享机制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06)81号)要求,盟防火指挥部在森警支队作战指挥室设立独立终端,与旗县市区防火指挥部建立专用邮箱,及时传输有关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畅通通讯联络渠道。森警部队驻防地区防火指挥部要为森警部队装备2部150兆或450兆超短波对讲机,确保森警部队与地方防火部门通讯联络。   (四)强化联合值班制度。为及时了解掌握草原森林防火形势,贯彻各地防火指挥部作战意图,防火期内森警部队要派出1-2人参加当地防火值班。各地防火指挥部负责值班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住宿,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其他相关事宜由当地防火指挥部与驻地森警部队具体协调。   二、统一作战指挥体系   (一)强化统一作战指挥。森警部队在盟内执行草原森林防扑火任务时,由盟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动;执行所在地防扑火任务时,由旗县市区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动。灭火作战时,森警部队接受地方灭火总前指指挥,同时报森警部队上级灭火前指;森警部队参战领导参加地方联合指挥机构,并在地方灭火总前指合署办公。森警部队内部要建立自上而下的独立指挥体系,确保部队集中指挥、统一行动。为提高扑火作战效率,所有扑火命令均以驻地防火指挥部名义下达。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为森警部队提供详细交通路线、地理坐标或提供向导等保障措施。   (二)强化协同作战能力。各地在组织多种力量扑救重特大草原森林火灾时,特别是出现相对独立的多处火线时,要明确各火场指挥员并赋予其统一指挥作战职权,保证各线所有参战人员协调联动,形成灭火作战综合能力。要不断加强边防连队、林业公安、防火办、半专业化队伍等多种灭火力量协调性。执行扑火任务时,森警部队作为主战部队,其他扑火力量协同作战。   (三)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地防火指挥部要协调农牧、林业、气象、水利、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建扑火专家组和应急通信组,加强科学扑火能力建设。防火期内,各地气象部门负责将每日天气情况发布至森警部队。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每年草场植被情况发布至森警部队。   (四)强化联防联建制度。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会同森警部队会同研究制定扑火考评细则,实行联合检查、双向监督制度。防火期内,警地双方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相关单位联防联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相互通报,协调解决。完成防扑火任务后,要向对方反馈情况,重要情况随时反馈,特别是实联防联建方面存在的问题。警地双方要总每年结联防联建工作。各地每年表彰奖励草原森林防火先进个人时,要将森警部队人员纳入地方表彰总体规划。   三、合理调整兵力配置   南部旗县与河北省重点林场接壤,草场植被情况较好,火险等级较高。森警部队要在正蓝旗、多伦县一带实施临时靠前协防。东乌旗满都中队、西乌旗罕乌拉中队要靠前驻防,并留有机动力量,以备跨区增援和应急调动。靠前驻防方案由当地防火指挥部与驻防森警部队共同制定。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为驻防部队解决必需的生活用品,保证后勤供给。森警部队每年要将装备使用、损耗情况向当地防火指挥部报告,便于防火指挥部及时掌握情况。各地防火指挥部要及时为驻防部队补充必要的扑火装备。   四、加强新闻报道管理各地防火指挥部要按照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加强对草原森林   火灾新闻报道工作管理,保证火灾信息发布准确。各参战部队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要按照当地防火指挥部的统一口径,主要宣传在灭火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不涉及火灾发生原因、火场发展态势和过火面积等敏感问题。重要事项的采访,必须经当地防火指挥部同意。   五、完善后勤保障体系   (一)装备保障。盟防火指挥部和森警部队共同制定机动扑火分队建设总体规划,明确所属机动扑火分队的单位、人数、配备主要的扑火装备,并由盟防火指挥部统一制定装备配发标准,按需纳入各地防火指挥部防扑火建设规划。   (二)油料保障。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保证森警部队油料储备2吨以上。在本地灭火作战时,森警部队消耗油料由地方政府负责。   (三)给养保障。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保证森警部队 3日以上给养。在本地扑火作战时,当地政府负责森警部队1日以上给养。   (四)运输保障。为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森警部队要在各中队成立10人快速反应小分队。小分队出动扑救一般草原火警火灾时,由中队运兵车负责输送兵力,各地防火部门配备1台车辆负责运输扑火机具及保障物资。   (五)医疗保障。各地要指定当地一家医院作为扑火作战伤员救治定点医院,并优先紧急救治。   (六)场地保障。相关地区要逐步建立野外训练灭火战术训练场,警地双方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