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遣卫生防疫小组开展灾后机场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8-05-16施行日期:2008-05-1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局发明电[2008]170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8-05-16
施行日期 2008-05-16
发布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
正文
民航西南管理局,成都、重庆机场,飞行学院,航空医学中心:
为了预防地震次生灾害发生,防止传染病传播和流行,民航局计划派遣卫生防疫小组,前往西南地区,对承担航空运输任务较重的双流、广汉、绵阳和重庆等机场,开展卫生防疫和病媒生物消毒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民航局飞行标准司会同航空医学中心成立民航局卫生防疫小组。
组 长:李哲;
副组长:周毓瑾;
成 员:王冬、邱兵
二、防疫小组的主要任务:
1. 了解各机场状况,协助制定卫生防病工作方案;
2. 协助各机场组织实施环境卫生消毒和蚊、蝇、蚤、蜱、鼠等病媒生物消杀灭工作;
3. 指导并培训机场相关人员,科学有效地开展卫生消毒和病媒生物防控工作。
三、防疫小组计划5月18日抵达成都双流机场,具体工作安排待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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