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完成《浙江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力争我市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如期完成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我市综合防洪减灾体系的迫切需要,也是有效缓解我市干旱缺水状况、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要求在三年内完成所有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我省提出要用二年时间率先完成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   目前我市尚有病险水库54座,1—10万立方米病险山塘637座。根据《浙江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要在2009年前完成4座中型水库、30座小型水库和一大批病险山塘的除险加固任务;到2012年完成全部小型病险水库和病险山塘的除险加固,除险加固任务十分艰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一定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确保山塘水库安全运行,提高综合效益。   二、拓宽思路,多渠道筹集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资金   各级政府要从建设新农村的政治高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各地要加强政策研究,不断拓宽筹资思路,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实行中央、省、县、乡(镇)、村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要积极探索将农业综合开发、农民饮用水源工程、土地整理等项目与山塘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结合,整合项目资金,推进山塘水库除险加固。要按照农村的“一事一议”政策,鼓励农民投工投劳用于集体山塘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对承包、租赁、拍卖山塘水库经营权收益资金,要优先安排用于山塘水库的除险加固。对以发电供水为主的水库,要按照“谁所有、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落实资金。同时,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1)17号),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方位争取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资金。   三、严格要求,确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思想,严格执行质量保证体系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工程建设业主要把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程序关,包括设计咨询单位的选择、招投标管理、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等环节。监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现场监管,协助施工单位研究各施工关键节点、关键工序和关键技术,整理工程建设资料,组织好各工程建设阶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施工单位要切实配强力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四、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病险山塘水库管理工作责任制   (一)完善责任机制。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病险山塘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由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病险山塘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逐库、逐塘层层落实行政责任人,并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水管体制改革是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根本措施。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82号)要求,对水库实行定岗和定编,落实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快水管体制改革。要抓紧完成大中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人员经费和水库维修养护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建立山塘水库长效良性的运行机制。   (三)加强建后管理。加固后的山塘水库必须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和灵活有效的运行机制,落实管理主体和负责人,促进水库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要拓宽管理经费来源的渠道,使山塘水库管理逐步走上自我发展、良性循环的轨道。对已经完成除险加固的山塘水库,因管理不善、维修养护不到位,而再次成为病险山塘水库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领导,为加快推进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协调组织。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加强考核督查。各地要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各项目的检查、考核和督办,适时公布检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组织实施不力、工程进度滞后的,要追究责任单位和领导责任,对工程建设进度快、完成任务好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涉及面广,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发改部门要加快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其他前期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优先安排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国土及林业部门要继续做好土地和林地审批服务工作,帮助工程指挥部做好政策处理工作;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及安全的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