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的改革》(国统字(2003)70号)的规定,年度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程序。近日,国家统计局根据2006年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对2006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初步核实结果如下:   2006年GDP现价总量为210871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46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1%,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473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7亿元,增长速度为5.0%,与初步核算数相同。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0316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158亿元,增长速度为13.0%,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为8297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269亿元,增长速度为10.8%,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5个百分点。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11.7%,第二产业占48.9%,第三产业占39.4%。   特此公告。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