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埃及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的决议府文化合作协定的决议
公布日期:1970-01-01施行日期:1970-01-0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宪法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70-01-01
施行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正文
(1956年6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56年6月14日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埃及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
免责声明: 法律快车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