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布日期:2005-10-13施行日期:2005-10-18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法释[2005]12号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10-13
施行日期 2005-10-18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05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65次会议、2005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 2005年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公布 自2005年10月18日起施行)正文
免责声明: 法律快车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