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

  我国自一九七九年试办弱智教育以来,各地弱智教育发展较快,目前全国已有二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弱智学校或弱智辅读班。为了使弱智学校(班)的教学工作有所遵循,在总结各地教学实践,并经过去年、今年两次弱智教育研讨会的研究讨论,我们制订了《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印发各地研究试行和征求意见。

  一、本教学计划为征求意见稿,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调整。为了给修改和完善教学计划创造条件,各地教育部门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补偿弱智儿童缺陷方面继续进行实验和探索。凡进行此类实验的弱智学校(班),其教学计划可根据实验的需要;自行研究确定,并报当地教育部门和我委备案。

  二、在普及初等教育的过程中,大多数轻度弱智儿童已经进入当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这种形式有利于弱智儿童与正常儿童的交往,是在那些尚未建立弱智学校(班)的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解决轻度弱智儿童入学问题的可行办法,原教育部于一九八三年在《关于普及初等教育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中已经予以肯定。各地教育部门在举办弱智学校(班)的同时,对这种形式应当继续予以扶持,并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加强个别辅导,使随班就读的弱智儿童能够学有所得。各地教研部门要注意总结推广这方面的经验,为教师提供教育和管理弱智儿童的业务知识和资料。

  三、举办弱智学校(班),试行本教学计划,完成弱智学校(班)的培养目标与任务,需要有一定的条件,请各地教育部门在师资、经费、编制、设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

  为了激发弱智儿童的学习兴趣,加强直观教学,充实教具学具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教研人员和弱智学校总结教学实践,逐步制订弱智学校的教学设备目录,为改善弱智学校的教学设备和提高教学质量创造条件。

  各地试行本教学计划的情况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委初教司,以便在适当时候再作进一步修改。

  附件: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

  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

  (87)教初字015号 1987年12月30日

  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结合弱智儿童的身心特点,特制订本教学计划,供全日制弱智学校和普通小学附设的弱智班研究试行。

  一、培养目标和任务

  全日制弱智学校(班)要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从弱智儿童身体和智力特点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教育、教学和训练,有效地补偿其智力和适应行为的缺陷。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适应社会生活、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打下基础。

  要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和爱社会主义的国民公德,懂得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礼貌;使学生具有阅读、表达和计算的初步能力;发展学生的身心机能,矫正动作缺陷,增强身体素质;培养学生爱美的情趣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并学会一些简单的劳动技能。

  二、学制及入学年龄

  根据城乡和各地的不同情况,弱智学校(班)可以实行九年制,也可以实行六年制。实行六年制的学校(班)执行1—6年级的教学计划;实行九年制的学校(班)执行1—9年级的教学计划。学生入学年龄目前以7—9周岁为宜,逐步作到7周岁入学。在校学生年龄一般不得超过18周岁。

  三、招生对象及办法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目前,弱智学校(班)应以招收轻度智力残疾儿童为主,有条件的也可招收少量中度智力残疾儿童进行试验。根据国务院批准,由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一九八六年印发的智力残疾标准,轻度智力残疾标准为:“IQ值在50—70或55— 75之间(注:50—70为韦氏量表测定的智商值,中国——韦氏幼儿智力量表(修定版)适用于4—6.5岁儿童,儿童韦氏智力量表适用于6—16岁儿童。55—75为盖塞尔量表测定的智商值,适用于0—3.5幼儿),适应行为能力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实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别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

  根据上述标准,招生时应由教育部门、学校、医务、心理等专业人员和儿童家长共同参与,对推荐对象进行筛选,详细了解其病史、家族史及日常表现,并进行医学检查、智力测定、教育鉴定与行为鉴定,在此基础上对各项材料进行综合分析,从严掌握,以确定是否属于轻度弱智儿童。对于有争议或一时难以确定的儿童,一律视为正常儿童,分配他们到家庭附近的小学就读,不要轻易给他们戴“弱智”帽子。也不要单纯以智商或其它单项材料草率判定弱智儿童。对于已入学的学生,如发现有的不是弱智儿童,应通过主管部门及时转入普通小学就读。要严格防止把差生混同于弱智儿童。

  四、教学组织形式

  由于弱智儿童个别差异较大,弱智学校(班)的班级人数不宜过多,每班学生以不超过12人为宜。在班级内要实行个别教学或分组教学,从教学内容到教学进度都要充分照顾各个学生的不同情况,不要齐步走。有条件的弱智学校的某些学科,还可试验把不同年级(班)而实际水平、接受能力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组织在一起上课,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争取较好的学习成绩。

  五、时间安排

  全年上课时间三十五周,集体教育活动和机动时间四周,放假十三周(包括寒暑假、节日假和农忙假)。

  每节课时间以35分钟为宜。1—2年级在每节课中间还可安排3—5分钟的室内休息或活动。普通小学附设弱智班的每节课时可参照这个规定适当安排。

  六、课程设置

  1.常识课:对学生综合进行思想品德、文明礼貌、遵纪守法教育及生活、自然(包括生理卫生)、社会常识教育,补偿其智力和适应行为的缺陷,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2.语文课:通过识字、写字、说话、阅读、作文教学和训练,使学生掌握常用的字词,具有初步的阅读能力,能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写一般的应用文和简单记叙文。加强说话训练,对学生的言语障碍进行矫正。

  3.数学课:使学生掌握整数加、减、乘、除、简单的四则运算、珠算加减法和简单的分数、小数、计量单位、几何形体的知识和运算技能,培养学生具有初步的计算技能、抽象概括能力和应用数学解决日常生活中一些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

  4.音乐课:通过音乐教学、音乐游戏和律动训练,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听觉、节奏感和音乐感受能力,矫正学生的感知障碍和动作不协调,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低年级音乐教学以唱游为主,其他年级也要注意音乐与舞蹈、游戏的结合。

  5.美工课:通过美术、绘画和手工技能的教学和训练,矫正学生的感知缺陷和小肌肉群的活动障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视觉、观察、绘画、制作和审美能力。

  6.体育课:通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大肌肉群活动能力、反应能力和协调平衡能力,刺激大脑活动机能的发展,并培养学生的卫生习惯和锻炼身体的习惯。

  7.劳动技能课:通过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手工制作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教学和训练,培养学生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掌握从事家务劳动、简单生产劳动的初步的技能。

  七、几点注意事项

  1.弱智学校(班)的教学、训练和各项活动,要把传授知识、技能,进行思想教育和矫正学生的身心缺陷有机地结合起来,发展学生的学习潜力,使他们具有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和从事简单生产劳动的初步技能。为此,弱智学校(班)的课程设置、教学要求、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等都应根据这一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创新,不宜照搬普通小学的模式。文化知识的教学要求,要适应弱智儿童的智力水平,不要和普通小学攀比。

  2.劳动技能课是弱智学校的一门重要课程。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妥善安排各年级的教学和劳动内容。除了进行生活自理劳动、家务劳动、手工制作、公益劳动之外,中高年级要因地制宜开展初步的职业技能教育,为学生毕业后的劳动就业准备条件。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在九年级集中进行职业教育,在当地有关单位的支持协助下,实行定向培养,把在校学习和就业方向联系起来。

  3.音乐、美工和体育教学,对于补偿和矫正弱智儿童的身心缺陷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弱智学校(班)都要注意加强这三科的教学和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进行将这三科改为一门综合课的教学改革实验。

  4.弱智学校(班)要特别注意把学生的学习情况、在校表现及补偿缺陷的措施通报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密切配合。有条件的学校还应争取与医疗单位合作,把学校教育与弱智儿童的医疗康复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列入教学计划的集体教育和机动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接触社会、观察自然、参加普通学校的有关活动,为弱智儿童增加见闻,开阔视野创造条件。

  5.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我委将组织部分省市编写弱智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一纲多本”的精神,有关省、市正在编写的弱智学校教材,根据自愿原则仍可继续进行编写。目前没有弱智学校教材的省、区、市可暂指定代用教材或拟订教学纲要,供弱智学校(班)选用。各地弱智学校(班)都应注意总结教学经验,特别是常识课综合思想品德、生活、自然、社会常识为一科的教学经验,为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材准备条件。

  6.弱智学校(班)应改革学生成绩考核与升留级办法。教师应根据平时观察、课堂提问和作业考查等方式所积累的资料,对学生的学习成绩作出评价,不实行考试和留级制度。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考核与评价办法。

  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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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   年 │ │ │ │ │ │ │ │ │ │上 课│占上课┃
  ┃科  学   极│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总时数┃
  ┃ 目  时   │ │ │ │ │ │ │ │ │ │总时数│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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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    识│1│1│2│2│3│3│3│3│3│735│8·8┃
  ┠─┬──────┼─┼─┼─┼─┼─┼─┼─┼─┼─┼───┼───┨
  ┃ │  阅  读│5│5│5│6│6│6│6│6│6│85 │   ┃
  ┃ ├──────┼─┼─┼─┼─┼─┼─┼─┼─┼─┼───┼───┨
  ┃ │  语言训练│2│2│2│1│1│1│ │ │ │315│   ┃
  ┃ ├──────┼─┼─┼─┼─┼─┼─┼─┼─┼─┼───┼───┨
  ┃ │  作  文│ │ │ │1│1│1│2│2│2│315│   ┃
  ┃ ├──────┼─┼─┼─┼─┼─┼─┼─┼─┼─┼───┼───┨
  ┃ │  写  字│1│1│1│1│1│1│ │ │ │210│   ┃
  ┃ ├──────┼─┼─┼─┼─┼─┼─┼─┼─┼─┼───┼───┨
  ┃ │  小  计│8│8│8│9│9│9│8│8│8│2625 │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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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  学  │5│5│5│5│5│5│5│5│5│1575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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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低年级唱游)│3│3│3│3│2│2│1│1│1│66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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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  工  │3│3│3│2│2│2│1│1│1│63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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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  育  │3│3│3│3│2│2│2│2│2│77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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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技能  │2│2│2│2│4│4│8│8│8│1400 │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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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周总课时  │25│25│26│26│27│27│28│28│28│8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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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 周、班队会│2│2│2│2│2│2│2│2│2│630│   ┃
  ┃ ├──────┼─┼─┼─┼─┼─┼─┼─┼─┼─┼───┼───┨
  ┃ │ 文体活动 │2│2│2│2│2│2│2│2│2│630│   ┃
  ┃动├──────┼─┼─┼─┼─┼─┼─┼─┼─┼─┼───┼───┨
  ┃ │ 兴趣活动 │2│2│2│2│2│2│2│2│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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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校周活动总量│31│31│32│32│33│33│34│34│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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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教育和机动时│  全    年    四    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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