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局室、中省直企业:

  市政府同意《白山市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我市是全省的重点煤炭产区,小煤矿数量多、分布广,非法违法开采较为严重,生产秩序比较混乱,伤亡事故较为突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深刻理解这次依法办矿整顿煤炭生产秩序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这次依法办矿整顿煤炭生产秩序工作抓紧抓实,坚决抓出成效,使我市地方煤矿尽快走上依法办矿、正规开采、规模经营、科学管理的健康发展轨道。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三日

  白山市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工作方案

  依法办矿,整顿煤炭生产秩序是保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能源保障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召开的依法办矿整顿煤炭生产秩序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煤炭法》、《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武器,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资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煤矿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整顿无证非法、违法开采,不具备安全条件为重点,协调各方面力时,对煤炭生产秩序依法进行综合治理,促进地方煤矿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二、整顿的基本要求

  (一)无采矿许可证的个体煤矿(包括名为集体实为个体的煤矿)一律完条件予以关闭;

  (二)非法买卖、出租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一律关闭;

  (三)超层越界开采的各类煤矿,要停产整顿,必须退回到合法开采范围内,经煤炭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有采矿许可证,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要停产整顿,经验收后方准恢复生产。在限定的期限内,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吊销采矿许可证并停止生产;

  (五)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参与开办的合法经营的煤矿(含以公司名义变相办矿)要立即脱钩,煤矿要重新换发采矿登记和工商注册,使其独立经营;

  (六)没有矿长安全生产资格证的煤矿一律停止生产;

  (七)非法经济煤矿用火煤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缔,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查处偷税漏税。

  在整顿过程中,要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进行治下。结无证非法、违法开采的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由供电部门先停止供电,铁路部门不予办理运输。

  三、整顿的范围

  这次整顿的范围是:凡在白山市辖区范围内,除国有统配煤矿(含国有矿的矿办小井、联办井)。

  四、整顿的时间、方法了步骤

  这闪整顿煤炭生产秩序的时间安排:从6月份开始,到10月末结束。具体分为三步进行:

  第一步为部署动员阶段。6朋2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吴邦国副总理在全国“依法办矿整顿煤炭生产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会议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出本地区整顿电视、报纸、传单、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这次整顿的目的、意义和重点。

  第二步为全面清理整顿阶段。6月21日至6月底,各类煤矿要依照《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和整顿工作的要求,结合安全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规范生产秩序,加强安全管理。7月份开始至9月末,各地要按照《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煤炭、地矿、劳动、公安、监察、工商、税务、环保、土地等行政执法部门组成联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对各类非法、违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分别提出整顿意见,该取缔的要彻底取缔,该停产整顿的要责令停产整顿,该行政处罚的要给予行政处罚。要认真贯彻吴邦国副总理提出的三条措施,综合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制止非法办矿和违法生产。

  第三步为总结验收阶段。这次整顿结束后,市和县(区)两级政府要组织煤炭、经贸委、劳动、总工会进行检查验收,并于10月20日前写出专题报告。对在验收中出现遗漏的问题要认真地解决和处理。

  五、整顿的验收标准

  这次依法整顿验收的标准是:

  (一)全市各类煤矿及其办矿主管部门守法办矿意识明显增强,本地区没有无证非法开采、违法超层越界开采和私采乱挖、无照经营的小煤矿;

  (二)乱采滥挖破坏资源的现象得到遏制,煤矿资源得到合理开发,资源回心率有所提高;

  (三)小煤矿基本达到规定的办矿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四)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参与办矿全部得到了清理,全部与其彻底脱钩,本地区再无“三机关一部门”参与办矿;

  (五)煤炭行业管理得到加强,资源管理、办矿审批、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煤炭经营、煤矿专用物资供应等工作在本地区形成规范的管理秩序。

  六、整顿的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这次依法办矿整顿煤炭生产秩序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克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明阳  市经贸委主任

  李新勃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岳德发  市煤炭局局长

  高瑞玉  市劳动局局长

  沙文锡  市地矿局局长

  程绍津  市公安局局长

  蒋惠聪  市土地局局长

  吴春华  市工商局局长

  刘希有  市国税局局长

  于开翼  市监察局局长

  刘东杰  市电业局局长

  王玉成  市总工会主席

  陈修仁  市煤炭局副局长

  刘 贺  市煤炭局助理调研员

  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办公室主任:刘  贺

  七、成立联合执法队伍

  为了巩固清理整顿成果,建立煤矿依法开采的政党秩序,避免前清后乱,出现反复,市政府将从市煤炭、地矿、劳动、公安、检察院、土地、税务、工商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八、整顿的几点要求

  (一)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问题十分复杂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要认真吸取前几年小煤矿清理整顿的经验教训,严格掌握标准,严格依法进行整顿。对在整顿中随便降低标准、营私舞弊、违法乱纪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级政府是这闪依法整顿的组织者,要明确自身肩负的重大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依法整顿工作。在依法整顿中要端正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依法办矿与脱贫致富、搞好整顿与继续扶持关系,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煤炭生产的方针政策,加强对整顿活动的领导,注重实效,切实达到消除非法违法开采、建立良好的煤炭生产生产秩序,使我市地方煤矿的生产秩序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四)这次依法整顿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要写出专题报告,报告市政府,届时市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全面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