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由市环保局等单位制订的《大庆市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庆市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治理我市汽车尾气污染,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提出的到2000年在我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铅汽油的要求,需要加快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自1998年6月底前)。主要是开展我市成品油经营状况和生产企业可供无铅汽油情况的调查,落实无铅汽油来源,组织好无铅汽油的供应,做好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工作的宣传,指导各成品油批发企业置换含铅汽油等工作。

  2、推广阶段。自1998年8月1日起,我市市区内先推广使用无铅汽油;自1999年7月1日起,我市所属四个县全面推广使用无铅汽油。从现在起,各成品油批发企业、各加油站(含单位内部加油站)应提前做好含铅汽油置换工作。从9月份开始,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区成品油批发企业和各加油站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继续销售、使用含铅汽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三、保证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大庆市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永库

  副组长:孙佰信

  成员:市经贸委、环保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农机局、石油公司、石油管理局销售总公司,市区各炼油企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任:孙佰信(兼),副主任:王庆放、王显义,成员:各成员单位主管副职,联系电话:5884948

  2、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工作涉及面广 ,工作量大,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级政府都要认真、积极地做好这项工作。

  市经贸委要会同市石油公司、各炼油厂、市农机局等单位,进一步搞好无铅汽油资源的落实,并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汽油置换、经销无铅汽油工作;牵头组织各有关执法部门对我市成品油市场进行联合检查。

  市环保局要做好大气污染的调查,建立常规监测系统,准确掌握大气污染情况;商请市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搞好推广使用无铅汽油的宣传报道工作;会同市技术监督局对成品油批发经销企业进行油品检查,查处违反规定销售含铅汽油的企业。

  市技术监督局要对全市经营无铅汽油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无铅汽油标准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市物价局要做好无铅汽油价格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对无照经营或不按规定期限经销无铅汽油的单位吊销营业执照。

  市公安局要积极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搞好联合检查,并合同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土炼油厂点。

  市石油公司、石油管理局销售总公司、市农机局要做好本系统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汽油置换工作,并积极配合市有关执法部门做好检查工作。

  3、广泛宣传,全民参与。推广使用无铅汽油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我市将召开全市推广使用无铅汽油新闻发布会,发布禁止使用含铅汽油的通告,由市政府领导作电视讲话等。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宣传推广使用无铅汽油的重要性,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4、加强检查,严格管理。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环境保护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分工,严格改造监督管理职责,对违反者严管严罚。为我市“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战略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提供舒适优美的环境和清新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