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审计局《关于坚持依法审计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O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坚持依法审计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市审计局2000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市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审计监督构力度,为维护我市经济秩序,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服务政府宏观调控和加强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我市审计工作仍然存在着执法力度不够,审计意见和决定落实难,审计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为认真贯彻《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强化审计监督与服务,更好地发挥审计对全市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促进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坚持依法审计进一步加大审计执法力度的意见》)(皖政办[1999]77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坚持依法审计,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审计工作重要性,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

  坚持依法审计,既是审计机关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体现。审计监督是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是对其他经济监督的再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运用审计监督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和规范经济秩序,是政府监督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把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进行审计,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审计部门落实审计处理决定。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到敢于审计,敢于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在全市的贯彻落实,及时、真实地向政府反映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突出审计重点,集中力量抓出成效

  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依据法定审计范围和内容,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审计工作的重点是:(一)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管理的国家资金;(二)重点项目投资,科教、环保、社会保障、城市建设和国债等专项资金;(三)国家和地方金融、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和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援、贷款项目;(四)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及罚没收入较多的政府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和事业单位;(五)对地方经济影响较大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重点企业;(六)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包括农林、水利等专项资金。对以上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要定期集中力量进行审计,强化审计监督,切实保障国家资金安全有效,维护国家利益。

  三、严格执法,加大审计执法力度

  各级审计机关要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的立场,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履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加大执法力度。对那些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弄虚作假,为谋取部门、单位和小团体利益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等问题,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应当坚决执行。对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又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审计机关可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审计决定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协助和支持。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全市审计决定落实情况。审计机关依法行使审计职能,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预。对拒绝、阻碍审计,拒不改正错误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审计机关可以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出的重大违法犯罪问题,必要时要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罚款,被审计单位应按规定缴入审计收缴专户。

  四、严肃查处大案要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审计监督不仅要维护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稳定;还要惩治腐败和犯罪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过程中;要敢于揭露财政、财务收支中的不真实。不合法等违纪、违法问题,从中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移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重大经济案件。要鼓励和奖励检举揭发重大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

  五、认真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审计机关要认真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审计规范,提高审计水平和审计质量。要结合审计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审计岗位责任制、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审计项目复核制、重大审计事项集体审定制、审计质量监督检查制等执法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自觉接受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审计机关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对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审计机关都要强化审计质量意识和勤政公廉意识,明确法律责任,规范审计行为,严禁以“审”谋私,不断提高审计执法水平,树立审计机关公正廉洁、勤奋高效的良好形象。

  六、切实加强协调和宣传,进一步改善审计执法环境

  各级审计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扩大和提高审计工作知名度。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向政府请示、汇报,及时报告审计结果。要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金融、司法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好与有关方面的关系,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协同审计,共同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