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包头市地方税务局扩大范围使用新版有奖定额发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扩大范围使用新版有奖定额发票实施方案


  按照区局文件精神,我市发票要进行全面改革,但是由于使用税控装置及计算机打印发票时机尚未成熟,市局决定先扩大有奖定额发票使用范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有奖定额发票使用范围
  (一)即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娱乐业、服务业(除广告业、租赁业)、文化体育业的纳税人均要求使用有奖定额发票;广告业、租赁业暂时可以使用手工填开的服务业发票。
  (二)凡从事建筑安装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业纳税人暂时可以使用手工填开的旧版发票。
  (三)交通运输业的用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区局的有关规定用票。
  二、 新版发票推行时间:
  新版有奖定额发票11月1日起全面推行。届时在开展有奖定额发票范围内使用的手工发票全部作废。
  三、 认真做好发票的换版宣传工作
  此次发票换版工作重点是全面启用定额发票,要求各征管局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利用各种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 旧票清理
  凡涉及使用新版有奖定额发票的业户必须按照规定使用新版发票,旧版手工发票即时作废。
  要求各征管局严格按照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新票供应、旧票缴销工作,并将发票缴销情况报表上报市局管理科。
  五、发票的印制、奖金设置及其他事宜
  (一)发票印制
  有奖定额发票每批印制量为600万份,即刮即开布奖金额为60万元,税务机关二次摇奖奖金金额每月一次,奖金金额为5万元。
  (二)奖项设置
  1、税务机关即刮即开每期设置奖金60万元,奖项设置为111308个,特等奖1名,奖金3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200名,奖金各100元;四等奖500名,奖金各20元;鼓励奖1000名,奖金各10元,参与奖109600名,奖金各5元。中奖率为1.9%.
  2、税务机关摇奖活动
  (1)开展发票摇奖活动,凡持有包头市范围内开具有奖定额发票的消费者,均可以拨打地税系统的服务电话12366进行发票号码的录入,税务机关将于每月10日前进行一次发票摇奖活动,按照录入12366信息系统的发票号码进行发票摇奖。
  (2)税务机关摇奖发票奖项设置
  税务机关摇奖每月进行一次,奖金设置为五万元,奖项设置为十五个,设特等奖一名,奖金设置为二万元;一等奖四名,奖金设置为各五千元;三等奖十名,奖金设置为一千元。
  (3)奖金来源
  税务机关即刮即开奖金来源、由各旗、县、区征管局协调当地政府解决,税务机关摇奖奖金来源由市局解决,各征管局要加强有奖发票奖金的管理,设立有奖定额发票专项基金帐户,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4)兑奖事宜
  凡中仟元以上奖项的消费者必须到市局管理科履行发票认定手续,然后到所属征管局兑奖,中贰拾元奖项的消费者到消费地点兑奖,其他兑奖事宜按照《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饮食业住宿业沐浴业娱乐业开展有奖定额发票活动实施方案》(包地税发[2003]12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