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宜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三月五日

  关于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意见
 (市人民银行 市农村信用联社 二OO二年二月八日)

  为认真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当前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资金需求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农业结构调整,促使农民逐渐跳出传统农业的圈子,转向从事高效特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多种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资金需求范围的扩大;二是多数农民可变现抵押资产少,而需求资金的农民越来越多,资金的供应必须采取根据农民的信誉程度在限额内发放不同额度的信用贷款方式;三是绝大多数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仍然以分散的家庭为单位,规模较小,资金需求具有分散和量少的特点;四是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村消费市场的启动,农民有了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欲望,而农业生产收入存在季节性,需要资金的垫付;五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销售逐渐开放,农民的资金需求更加灵活多样。

  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开展创建信用村(乡镇)活动,是我国农村金融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对于保证农民及时、方便、有效地获得贷款,不断增加投入;对于农村信用社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加快经营机制转换,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对于增强基层党政干部、农村信用社与广大农民的血肉联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于依法打击和取缔农村高利贷,规范农村金融秩序,促进农村信用文化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简便、额小、周转性强,是适合农村资金需求特点的最佳信贷方式,各地要全面推开这项业务,不断扩大农户贷款面,以更好地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满足农民的多种资金需求,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二、十分明确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乡镇)工作必须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始终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坚持农户自愿申请、自主使用、自觉按期归还,贷出的资金必须一分不少地交给农户;二是始终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必须由农村信用社自主审查和批准,自主决定贷款数量、期限和利率;三是始终紧密依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四是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由点到面,逐步扩大,不可一哄而起。

  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信用评定、核贷发证和发放贷款五个阶段进行。这五个阶段工作的基本内容是,乡镇农村信用社在县(市、区)政府和农村信用联社统一组织下,依靠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入股社员,成立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评定农户信用等级,核定农户贷款最高限额,核发贷款证。农户在核定的贷款限额内,凭身份证和贷款证直接到农村信用社办理借款手续,或由信用社送贷上门。农户自主使用贷款,并按期归还。在此基础上,根据农户贷款发放比例和守信情况,开展评定信用村(乡镇)活动。

  三、切实加强对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乡镇)工作的领导

  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展创建信用村(乡镇)活动,涉及面广,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务求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乡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为确保推广和创建工作顺利展开,市、县(市、区)两级都要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人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乡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大造声势,广泛宣传。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乡镇)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电视里有广告、广播报纸里有新闻、乡村大路上有横幅、村头有标语、村委会有宣传栏、农民手中有宣传单,使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家喻户晓。

  (三)加强协调,大力配合。各级政府要及时协调处理推广和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积极配合农村信用社搞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工作,做到参与不干预,工作到位不越位。各级农村信用联社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以取得政府的支持和部门的配合。

  (四)严格监管,完善服务。各县(市、区)人民银行要加强对推广和创建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做到监管与服务并举,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进一步规范信用社经营行为,促进信用社的工作创新和防范风险能力的提高,为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造宽松的环境。

  (五)诚实守信,优化信用环境。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对于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要以这次推广和创建工作为契机,在农村掀起优化农村信用环境的高潮。要通过对农户评定信用等级,在农村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力争在辖内多创建一些信用村(乡镇)。农村信用社要参与债权企业改制的全过程,防止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努力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各级公安司法部门要秉公执法,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依法收贷。各方共同努力,使全市农村信用环境有一个明显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