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第二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七月三日

第二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共167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05项,下放62项)

  一、市医药局 取消(9项)

  1、省医药科技进步奖的组织审核

  2、进口医疗技术设备的审核

  3、药品出口GMP证明的审核

  4、医药企业设计资格认证的审核

  5、药品生产企业划类管理的审核

  6、医药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

  7、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达标的审核

  8、制药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

  9、制药机械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

  二、市煤炭局 取消(1项)

  煤质、选煤规划的审核

  三、市化工局 取消(5项)

  1、国家部委、省名牌化工产品改建和经营使用的审核

  2、化工企业非国标产品标准的审核

  3、“无泄漏工厂”称号认定

  4、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

  5、化工技改项目的审核

  四、市体改委 取消(2项)

  1、市直部门及单位改革方案的审核

  2、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审核

  五、市轻纺局 取消(1项)

  轻纺行业技改项目的审核

  六、市重工局 取消(2项)

  1、重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

  2、重工技改项目的审核

  七、市财政局 取消(8项)

  1、市属除军工、粮食企业外其它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及具体财务事项的审批

  2、市属企业工效挂钩方案的审核

  3、财政周转金制度的审批

  4、国有企业财务计划和考核指标的审核

  5、国外贷款中竞争性项目转贷的备案

  6、社会集团消费专项控购商品的审批

  7、机电产品出口奖励金、市外贸出口贴息奖励金备案

  8、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备案 八、市农业局 取消(9项)

  1、国有农场按小城镇模式发展规划的审核

  2、畜牧商品基地审核

  3、职业兽医师资格证的审核

  4、种畜禽健康证的审核

  5、草地生产建设项目的审核

  6、秸秆养畜项目的审核

  7、畜牧、兽医、饲料等技术工种资格认证

  8、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的审核

  9、种畜合格证的审核 下放(9项)

  1、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2、土壤肥料监测、化验、测试(下放县、市、区)

  3、“绿色证书”的核发(下放县、市、区)

  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核发(下放县、市、区)

  5、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的核发(下放县、市、区)

  6、新选育的良种、品种杂交种和引进种生产许可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7、一、二类畜禽传染疫病封锁核准(下放县、市、区)

  8、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9、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九、市农委 取消(1项)

  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认定

  十、市水利局 取消(1项)

  “蓝色证书”登记发放的审核

  十一、市林业局 取消(8项)

  1、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审批

  2、木材加工企业立项中资源需求量可行性论证的审核

  3、各类森林资源数据的审核

  4、大中型木材加工项目的认可论证

  5、林业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审核

  6、各项林业贷款申报的审核

  7、林业科技项目验收、鉴定的审核

  8、林业事业费、农村造林、国有场圃、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审核

  下放(12项)

  1、在林区实弹演习、爆破、施工等活动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2、林权证的审核(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3、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4、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5、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市直下放事业单位)

  6、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市直下放事业单位)

  7、木材采伐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8、木材运输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9、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10、林区用火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11、入山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12、森林植物产地检疫的核准(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十二、市乡镇企业局 取消(3项)

  1、大中型乡镇企业的审核

  2、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备案

  3、乡镇企业资产评估立项和确认的审核

  十三、市民政局 下放(1项)

  民政部门自办的社区服务项目审批(下放县、市、区)

  十四、市商贸局 取消(1项)

  饮食服务业技术交流竞赛活动的审核、审批 下放(1项)

  批发市场审批(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十五、市外贸局 取消(4项)

  1、一般性商品进出口计划的审核

  2、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年度计划的审核

  3、外贸货物运输年度、月度计划的审核

  4、理赔外汇审核

  十六、市工商局 取消(1项)

  规范化管理市场的审核 下放(9项)

  1、有奖销售备案(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2、店堂广告经营资格审批(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3、户外广告登记的核准(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4、市场登记证发放的核准(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5、市场摊位证发放的核准(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6、商品交易会登记的备案(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7、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8、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核发(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9、动产抵押物登记审批(下放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

  十七、市教委 取消(7项)

  1、实施素质教育合格县的认定

  2、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评估验收的审核

  3、中小学生学具及校服的审核

  4、电教教材代办费收费学校资格审批

  5、教育系统预算外资金购置汽车办理控购手续的审核

  6、函授、夜大本、专科办学资格的审核

  7、校办企业界定 下放(3项)

  1、县办成教培训中心的审批(下放县、市、区)

  2、普通中专专业设置的审批(下放学校)

  3、成人中专远程教育市、县分校(站)设置的审批(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十八、市科委 取消(1项)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审核 下放(1项)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下放县、市、区)

  十九、市宗教局 取消(1项)

  民族企业资质认可 下放(8项)

  1、宗教活动场所扩建和异地变更的核准(下放县、市、区)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确认变更(下放县、市、区)

  3、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商业服务网点的核准(下放县、市、区)

  4、宗教教职人员跨市主持宗教活动的备案(下放县、市、区)

  5、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确认(下放县、市、区)

  6、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下放县、市、区)

  7、清真食品生产企业资质认可(下放县、市、区)

  8、恢复或更改民族成份的核准(下放县、市、区)

  二十、市文化局 取消(2项)

  1、作品自愿登记的备案

  2、文物科技项目及进步奖审批

  二十一、市体委 下放(2项)

  1、业余等级运动员证书核发(下放到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2、体质测定工作检测员和检测站审批(下放县、市)

  二十二、市卫生局 下放(6项)

  1、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审批(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2、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资质认可(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4、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6、母婴保健监督员审核发证(下放县、市、区,不含市本级 )

  二十三、市环保局 取消(5项)

  1、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和命名的审核

  2、进京机动车尾气达标许可

  3、环保监测车计划的核准

  4、环保企业及企业法人评先的核准

  5、机动车尾气监测收费 下放(5项)

  1、排污口搬迁、新建排污口的审批(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2、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的审批(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3、焚烧有害物质的审批(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4、排放特种尾气的审批(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5、生活饮用水供水安全报告审批(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二十四、市房管局 取消(2项)

  1、标准价购房向成本价过渡的审批(遗留问题按原文件执行)

  2、按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批(遗留问题按原文件执行)

  下放(1项)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下放中介组织)

  二十五、市公安局 取消(3项)

  1、安全技术防范新产品鉴定

  2、公安题材纪实性报告文学审批

  3、车辆改装、改型的审批 下放(3项)

  1、车辆运载超限物品审批(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2、运输危险物品车辆,“三超”车辆审批(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3、交通运输工具经我省口岸出入境审批(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二十六、市建委 取消(3项)

  1、归口管理的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

  2、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站的审批

  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的认定

  下放(1项)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下放社会中介组织)

  二十七、市司法局 取消(2项)

  1、涉台经济民事公证、副本寄送及查证的核准

  2、重大疑难公证的核准 二十八、市土地局 取消(1项)

  土地登记中介代理机构资质认证

  二十九、市物价局 取消(22项)

  1、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2、城市电网改造投资还贷加价标准的审核

  3、小轿车价格的审核

  4、圆钢、线材、板材等10种钢材价格的审核

  5、水上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6、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7、汽车交易市场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8、集体施工企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9、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年审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10、烟草专卖年检登记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11、口岸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12、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13、闲置设备调剂咨询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14、招工手续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15、临时工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16、食品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17、食品企业基建工程设计、食品卫生监督审查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18、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监测与评价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19、卫生监督监测卫生学评价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20、消防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审核

  21、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保证金收费标准的审核

  22、棉花收购和销售价格的审核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