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1997年4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专用电信网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