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直有关单位:

  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我市发生洪涝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为做好抗洪抢险工作,现将《吉安市民兵舟艇应急营建设及抗洪抢险方案》印发你们,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做好抗大洪、抢大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OO三年六月五日

  吉安市民兵舟艇应急营建设及抗洪抢险方案

  一、汛情分析

  吉安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偏西,属丘陵地形,水资源相当丰富,市内大小河流62条,赣江由南至北纵贯我市8个县(区)。市内有大中型水库55座,其中大型水库5座。

  由于我市距福建、广东沿海较近,受东南季风气候影响,雨量充足,年平均降雨量在1700毫米左右。尤其是4——6月份,北方冷空气和南方暖湿气流易在我市上空交汇,造成大雨或暴雨过程,形成汛期。因此,这个时期降雨较为集中,据史料记载:4——6月份,全市降雨量历年平均在600——700毫米,约占全年降雨量的35-42%。持续、集中的降雨,山区易造成山洪爆发,赣江及主要支流流域地区易发生洪涝灾害,加上万安、白云山等水电站(水库)大流量的泄洪,与支流洪峰相汇,发生大面积严重洪涝灾害的可能性极大。

  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全市自去年以来雨量较往年明显偏多,造成区内大部江河、水库、池塘蓄水较满,地层吸水充足。据气象专家预测,今年我市将有可能出现较大的洪涝灾害。

  二、市民兵舟艇应急营建设

  为全面提高全市抗洪抢险能力,决定成立吉安市民兵舟艇应急营。

  (一)组织建设

  1、区域划分

  为提高民兵舟艇应急营遂行抗洪抢险任务的时效性,全市划分为中心、南片、北片和西片四个区域,其中中心区由吉州、青原区、吉安县组成,南片区由泰和、万安、遂川县组成,北片区由吉水、新干、峡江、永丰县组成,西片区由井冈山市、安福、永新县组成。

  2、应急营编成

  市民兵舟艇应急营设营长、教导员各1名,下设6个民兵舟艇应急分队。

  营 长: 曾广基(军分区司令部作训科科长)

  教导员:  夏为民(军分区政治部宣保科科长)

  第一应急分队(中心区):

  队长:孙玉军(吉州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第二应急分队(中心区):

  队长:李  伟(吉州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第三应急分队(中心区):

  队长:肖咏峰(吉州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第四应急分队(南片区):

  队长:罗战明(万安县人武部军事科副科长)

  第五应急分队(北片区):

  队长:杜小兵(峡江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第六应急分队(西片区):

  队长:何弟森(永新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3、分队编制

  第一、二、三民兵舟艇应急分队各编制操舟机3台、冲锋舟3艘,装备橡皮舟2艘;第四民兵舟艇应急分队编制操舟机4台、冲锋舟4艘、装备橡皮舟2艘;第五、六民兵舟艇应急分队各编制操舟机2台、冲锋舟2艘,装备橡皮舟2艘。每艘冲锋舟编制4人(操舟手1人、观察员1人、抢险队员2人,队长为指挥员兼观察员),分别由吉州区、峡江、万安、永新县抽调县(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组成。

  (二)装备建设

  市民兵舟艇应急营主要装备器材由军分区司令部提出建设方案,报市防汛指挥部审批。其中,第一、二、三民兵舟艇应急分队装备器材费用从市防洪保安资金中解决,其它民兵舟艇应急分队装备器材费用由市和所在县各承担50%;配套器材由民兵舟艇应急分队所在县(区)筹集资金解决。

  1、个人物品

  每个队员配备个人携行物品1套,其中含战备携行包1个、雨衣1套、雨鞋1双、手电筒1个、救生衣1件。

  2、抢险器材

  市民兵舟艇应急营装备微型探照灯1盏,配置在第一应急分队。

  中心区民兵舟艇应急分队抢险器材以现有器材装备为主,其中第一、二应急分队各装备冲锋舟3艘、雅玛哈40马力操舟机2台、国产67式操舟机1台,第三应急分队装备冲锋舟3艘、雅玛哈40马力操舟机1台、国产67式操舟机2台,每个分队装备对讲机4部;其它民兵舟艇应急分队抢险器材分两年购置,其中,2003年度,每个民兵舟艇应急分队分别装备操舟机2台(40马力美国水星机)、冲锋舟2艘、橡皮艇2艘。2004年度,第四应急分队添购冲锋舟2艘、操舟机2台(40马力雅玛哈或水星)。

  3、车辆保障

  每个民兵舟艇应急分队保障指挥车1辆、运输车2辆,其中指挥车由军分区或人武部保障,运输车由部队和使用单位共同保障。

  4、装备维护保管

  所有装备器材实施统一购买、集中保管。其中中心区装备器材存放于军分区民兵武器仓库,由吉州区人武部负责日常维护与保养;南片区、北片区、西片区装备器材分别存放于万安、峡江、永新县人武部,由上述三县人武部分别负责日常维护与保养。

  5、装备器材补充

  根据装备器材消耗情况,每年视情增添或补充舟艇应急分队装备器材,装备建设费用中心区应急分队从市防洪保安资金中解决,其它片区费用由市和应急分队所在县共同承担。

  (三)专业训练

  各分队所在人武部每年集中组织民兵舟艇应急分队训练不少于1次,时间15天以上,在汛期来临之前进行。军分区视情组织各分队骨干集训,并检查指导各分队训练。训练时,应注重抗洪抢险基础知识、操舟技能等专业内容训练。训练费用列入年度民兵舟艇应急分队建设经费预算,申请从市、县防洪保安资金中解决。

  (四)使用原则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动用民兵执行任务的有关规定,按照"谁用兵、谁保障"的原则,由提出申请的县(市、区)负责民兵舟艇应急分队的车辆、油料、食宿保障和支付民兵应急分队队员误工补贴等费用。其使用一般原则为:统一调配、分区抢险、相互支援。

  统一调配:市民兵舟艇应急营受吉安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的直接领导,由吉安军分区统一组织指挥。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受灾区所在县(市、区)向市防汛指挥部提出使用申请,市防汛指挥部根据全市受灾情况,以吉州、青原区为中心、以赣江沿岸县(区)为重点,统一调配使用市民兵舟艇应急营的力量参加抗洪抢险。

  分区抢险:当某区域发生洪涝灾害时,市防汛指挥部首先调用该片区民兵舟艇应急分队参加抗洪抢险。抢险过程中,充分发挥应急分队社情熟、路程近、易到达等优势,尽最大努力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相互支援:当受灾区依靠本片区内力量难以完成任务时,应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配和灾区受灾情况,指挥其余片区民兵舟艇应急分队实施支援。

  三、市民兵舟艇应急营担负的主要任务

  市民兵舟艇应急营在有关县(区)民兵应急分队的基础上抽组,平时主要担负相应的应急任务,抗洪抢险过程中,可能担负的主要任务有:

  1、组织营救、转移被围困群众;

  2、组织对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实施抢救和转移;

  3、协助上级增援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4、协助市、县领导视察灾区;

  5、执行其它应急任务。

  四、情况设想与处置

  (一)当赣江发生洪涝灾害时

  1、中心区、南、北片区民兵舟艇应急分队按照各自区域划分分区使用,中心区第三应急分队和西片区民兵舟艇应急分队作为全市机动支援力量,随时作好增援准备;

  2、当片区力量难以完成任务时,西片区应急分队立即前往增援;

  3、当西片区力量与受灾区力量仍难以完成任务时,抽调中心区第三应急分队前往增援。

  (二)当赣江支流发生洪涝灾害时

  1、各片区民兵舟艇应急分队按照各自责任区域划分,分别负责区内抗洪抢险;

  2、当本片区内力量难以完成任务时,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调配其它片区民兵舟艇应急分队前往增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