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全市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根据省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省的总体要求和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意见。

  一、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

  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其特征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使经济活动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实现资源的低开采、高利用和污染物的低排放,达到资源充分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发展循环经济,对于落实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资源充分利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三大原则,其基本要求是减少进入生产、消费过程中的物质和能源流量,尽可能多次或多种方式地使废物综合回收利用,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弃物产生的最小化,从而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推进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节约型、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和效益型转变,达到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的目的。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一方面,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另一方面,通过循环的生产工艺设计,把原来当作废物的东西重新组织到生产中,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从生产源头和工艺中消除污染,实现污染物低排放或“零排放”,大幅度降低单位产值的污染物排放量,达到防止污染和保护生态的目的。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循环经济,具有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加工深度,拉长产品链的内在要求,以形成闭环的工业体系。可以说,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产业、调整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过程。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从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战略意义,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从具体实际出发,坚持与时俱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争使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二、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路子

  根据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部署要求和我市的具体实际,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为指导,遵循生态经济规律,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的理念,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路子。具体工作目标是:到2005年,全市及各县市区完成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规划,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形成一批不同层面的示范典型;到2010年,发展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得以认真贯彻执行,循环经济在较大范围内得到发展推广,循环经济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工业园区、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得到全面进展,初步建立起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的运行机制。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从三个层次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进程。

  一是建立循环经济型企业。清洁生产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是循环经济在企业的具体实施手段。要把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作为建立循环经济型企业的着力点和基础。一方面,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要在认真总结山东海化集团、山东晨鸣纸业集团、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柴油机厂、山东安丘蓝天纸业集团、山东景芝酒业集团、潍坊富团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到2005年,确保全市24个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计,30个单位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提高。对于已完成清洁生产审计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要结合《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不断改进设计,广泛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积极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提高能源的梯级利用和废物的循环利用,使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循环经济型企业。到2005年,全市力争建成20个循环经济型企业,到2020年,建成50个循环经济型企业。   二是建立循环型经济园区。生态工业园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方式和载体。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园区的过程中,从一开始就要根据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和要求,从分析区域内资源、物质、能源利用状况入手,引进开发关键链接项目,注重企业在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环保设施、资源和废物综合利用等领域相互关联度,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形成企业间的工业代谢和共生关系,实现园区内资源的高效利用、物料的闭路循环和污染“零排放”。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县市区的各类开发园区,要在建立循环型经济园区方面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潍坊海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充分利用列入全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的机遇,发挥产业链条长、技术开发能力强的优势,坚持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把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纳入总体发展战略中,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力争成为全省发展循环型经济园区的样板和龙头。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结合新区建设规划,按照发展循环型经济园区的理念,调整优化总体规划布局,建成全市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园区。各县市区的开发园区,特别是资源密集型企业和废物排放总量较大的开发园区,要结合招商引资,把发展的重点放在资源合理开发、产品深度加工、能源综合利用上来,逐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区域。到2005年,在全市建成5个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到2020年,建成生态工业园、生态农业园等各类循环经济型园区15个。

  三是建立循环型社会。近年来,我市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污水处理、垃圾综合利用、使用清洁能源、推广节水技术等,已为建设循环型社会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要把建立循环型社会和经营城市有机结合起来,着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长远目标,对城镇和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和生活的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进行统筹规划,梯次推进循环型社会进程。在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四区和各县、市驻地,要把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集中供热、供水、供气等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建立循环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形成城镇与农村之间、三次产业之间、生产与生活之间的良性循环,相互协调,逐步建立循环型社会。按照省政府关于三年内污水处理厂要覆盖所有县城、2010年全省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垃圾处理场要覆盖所有县级市和有条件的县城的要求,已列入市政府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必须严格执行全市的统一规划,尚未建成的,要采取多种形式,拓展投融资渠道,在规定的时间内建成投运。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也要按照实际需要,扩大处理能力,改进处理工艺,采用新的处理技术,进行污水深度处理,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提高中水回用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争取近期和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要进一步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推广清洁能源,减少大气污染,到2005年城市集中供热率、城市气化率分别达到46%和95%,到2010年和2020年城市集中供热率分别达到60%和80%.在农村,要以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为重点,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要根据农业标准化和国内大中城市实施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的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消除污水灌溉、畜禽规模化养殖、过度使用农药和化肥所造成的面源污染,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改善农产品质量,打破绿色贸易壁垒,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同时,要按照重在建设的方针,在全市大力开展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活动。到2020年,力争在全市建成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50个绿色社区、30个环境优美乡镇、10个生态示范区,县级市全部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三、强化组织引导,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进程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进程,必须采取经济、政策、技术支持和舆论引导等综合性措施,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和全社会要共同参与,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一)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增强发展循环经济意识。要按照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面向决策层的原则,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采取新闻发布会、理论讲座、研讨会、现场会和骨干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倡导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逐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树立起循环经济理念,增强循环经济意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运用典型引路,点上示范带动。目前,我市已有部分企业和开发园区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果,潍坊海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山东海化集团、山东晨鸣纸业集团已列入省级试点。要充分发挥它们的典型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当地产业结构特点,注重发现和培育不同行业和企业、不同区域、不同层次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大力进行宣传引导,推广示范,并从政策、技术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发挥其在本行业、本区域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发展。无论是发展循环经济型企业,还是建立循环型经济工业园区和循环型社会,都要按照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充分考虑各自的优势和条件,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中长期规划,明确发展思路、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制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的规划方案,以科学的规划指导循环经济的发展,使发展循环经济扎扎实实地、富有成效地加以推进。

  (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解放思想,打破常规,积极探索,从各自实际出发,找准切入点,齐心协力地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计划、规划、城建、城管部门,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理念;认真执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探索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不断优化城市发展布局,提高能源配置效率,增强城市综合功能。经贸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深化企业改革结合起来,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科技部门要加大对消除污染物的环境工程技术、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生产过程中的无废少废技术及无害或低害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持。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一票否决权”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推进全市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ΟΟ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