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预警机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合当前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切实做好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制订《衡水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八日

衡水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规定,落实省长与我市市长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别是配合当前防治“非典”工作,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建立切实有效的预警机制,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我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

  现场指挥部:

  总 指 挥:冀纯堂 市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孙志人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赵明磊 市政府副市长

  王宝军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邢少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

  扈同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商甲荣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付兰玉 市经贸委副主任

  贡殿根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淑贞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金池 市安监局局长

  王志英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苗鸿章 市卫生局副局长

  潘殿卿 市哈院院长

  皮皓冰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力军 市物价局副局长

  何之行 市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

  田金生 市建设局副局长

  魏幸安 市市场办副主任

  张福东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志强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国力 市武装警察总队副支队长

  李春兴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二、机构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抢救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处理组、事故调查处理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办公室

  负责特大安全事故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负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快速组织各组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抢险,并做好各组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收集整理特大安全事故的资料档案。办公室设立特大安全事故值班电话:2034333,实行24小时值班,地点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 任:邢少英

  副主任:扈同春、商甲荣、王金池

  2、现场抢救组

  负责快速组织应急小分队和抢险车辆,指挥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警卫及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组 长:贡殿根

  副组长:张国力、李春兴、张福东、王志强

  3、应急保障组

  负责快速组建卫生医务人员抢救小分队,及时赶赴现场救治伤员;负责抢救所需物资和器材的保障。

  组 长:苗鸿章

  副组长:潘殿卿、田金生、魏幸安

  4、善后工作处理组

  负责协调办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思想疏导,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负责清理和测评事故损失情况。

  组 长:朱淑贞

  副组长:王志英、皮皓冰、张力军、何之行

  5、事故调查处理组

  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组 长:付兰玉

  副组长:王金池  贡殿根  朱淑贞  王志英

  三、保障措施

  1、各组根据各自的任务,本着精干、快速、高效的原则,组建应急小分队,并对小分队全体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模拟演练,使其具备处理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能力。

  2、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要做好特大安全事故抢险物资的准备和保障,加强抢险车辆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确保事故发生后现场排险人员、车辆、抢险物资和器材能够及时到位。

  3、事故抢险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尽最大努力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