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

  省委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后,我市在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赣府发[2003]16号)的基础上,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调研、酝酿、讨论,结合我市实际,拟订了《关于进一步改革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根据赣府发[2003]16号文的要求,现予呈报,请予批准。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