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人民政府,白城经济开发区、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是严格土地总量控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提高土地单位价值的有效途径;是经营城市走以城养城、以城建城、以城兴城的具体措施。为此,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白城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下达《2004年白城市区土地利用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为认真执行年度计划,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部门、用地单位和开发商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用地,没有用地计划指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供地。

  二、白城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认真执行,不得超出计划供地,要按国土资源部11号令要求,新增经营性用地(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不允许协议出让供地。需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执行。

  三、今后原则上二环路以内不许建个人住宅、经济适用房。个人住宅和经济适用房一律放在二环路以外建设。

  四、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年度计划》指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改变。

  附件:2004年白城市区土地利用计划

  二00四年三月十六日

  附:2004年白城市区土地利用计划

  一、简要说明

  《2004年白城市区土地利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生态市建设和建设新“三城”的需要,为推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宽松有序的供地环境。

  《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非均衡发展规律,优先保证基础设施、城镇建设、重点建设等方面用地;强化计划指标调控能力;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

  《计划》编制的依据,一是《白城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安排;二是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实施生态市建设及建设新“三城”对土地的需求;三是市区近三年建设用地情况分析;四是2004年城市建设总体战的要求及对2004年市区建设用地市场的预测;五是市区现有存量土地和农用地的基本情况。

  《计划》安排市区建设用地35公顷,其中市区存量国有土地20公顷;农用地转用15公顷,其中耕地12公顷。按供地方式分为无偿划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租赁三种,其中,划拨用地10公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10公顷;租赁用地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