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实施助残行动帮扶贫困残疾人康复农村扶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黑河市实施助残行动帮扶贫困残疾人康复农村扶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市委“6项利民行动”和省残联下达给我市的康复、农村扶贫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康复工作以《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及8个康复配套实施方案为依据,以残疾人基本需求为重点,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康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扶贫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残联下达给我市的“助残行动”扶贫工作任务要求,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全面完成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和特点,通过采取目标责任制、合同制、承包制、小额信贷、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科技扶贫、项目扶贫、特色项目扶贫以及开展残疾人扶贫示范活动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包、带、扶活动等多种方式,形成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有效机制,加快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逐步使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进入小康。

  二、工作目标

  康复工作:到2005年末,在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有需求的残疾人70%得到康复服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50%得到康复服务。白内障复明,2004年、2005年每年组织实施白内障手术386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60%;低视力康复,2004年、2005年每年为3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开展视功能训练,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名;聋儿康复,2004年收训聋儿18名,培训家长18名,配戴“听力助残”助听器12台,救助贫困聋儿1名;2005年收训聋儿15名,培训家长15名,配戴“听力助残”助听器10台;精神病防治康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覆盖人口达166万,组织好在北安市、爱辉区“十五”计划期间国家试点市区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覆盖人口达63万,精神病人检出率达6‰,将对3780名精神病人提供康复服务;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2004年、2005年每年为各类残疾人提供600件用品用具,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装配矫形器20件,《长江新里程》项目普及型假肢装配20例;康复训练与服务,2004年使20名智残儿童得到系统康复训练,24名肢体残疾者、5名脑瘫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得到社区和家庭康复训练,提高生活自理和适应社会能力,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北安市达到国家康复服务工作标准;2005年使20名智残儿童得到康复训练,23名肢体残疾者、4名脑瘫儿童得到社区和家庭康复训练。

  扶贫工作:2004-2005年,每年使500名贫困残疾人脱贫解决温饱,生活质量得到不断提高。两年从国家争取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440万元,建立4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到2005年,使全市农村的贫困残疾人经济收入由现在的700元提高到1000元,使全市农村1400户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各地要把残疾人康复和扶贫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扶贫领导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抓好责任落实。特别是县(市)区残联要同乡(镇)或扶贫单位,乡(镇)或扶贫单位要与扶持对象层层签订责任书,促进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为确保康复和扶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保证残疾人康复经费和扶贫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匹配,并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和扶贫工作经费切实列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以确保康复和扶贫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

  (三)加强协作,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卫生、民政、财政、教育、公安、计生、妇联等部门要紧密配合,搞好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筛查病员,实施手术,开展社区康复训练等工作。培训专业人员,普及康复知识,预防残疾,开展社区康复训练等工作,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促进各项康复任务的完成。

  (四)市康复工作办公室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实施方案。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康复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资源,依托残疾人家庭,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康复工作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康复服务网络。以社区为基础,在全市建立14个社区康复服务站,开展康复服务。以县(市)级以上医疗服务单位为依托,建立7个技术指导中心。申请外部技术资源,聘请省医疗队(白内障复明手术、假肢安装等),赴我市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开展康复救助工作。

  (五)举办康复业务培训班,对残疾人康复工作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充分利用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麻风病防治日、补碘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日进行宣传残疾预防知识。

  (六)凡享受公费、劳保、医疗保险、统筹医疗的患者,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对贫困患者由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按困难程度给予适当补助或减免费用。

  (七)制定扶贫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残联、扶贫办,要结合当地实际,层层分解任务指标,确定扶贫对象和责任,并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逐户抓好落实,同时还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具体指导,针对不同的扶贫对象,采取“帮、包、带、扶、基地扶贫、经济实体扶贫、小额信贷、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科技扶贫、项目扶贫、特色扶贫以及政策扶贫等多种方式开展扶持残疾人工作,确保所扶持贫困残疾人达到稳定脱贫。大力开展残疾人扶贫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残疾人自身脱贫致富的能力。

  (八)开展残疾人扶贫示范活动。2004-2005年确定嫩江县为全市残疾人扶贫示范县,每个县(市)区各建立2个残疾人扶贫示范乡(镇)。嫩江县建立28个残疾人扶贫示范村,解决230名贫困残疾人温饱,使899户贫困残疾人住房得到改善,建立1个扶贫基地;北安市建立24个残疾人扶贫示范村,解决240名贫困残疾人温饱,使117户贫困残疾人住房得到改善,建立1个扶贫基地;五大连池市建立24个残疾人扶贫示范村,解决254名贫困残疾人温饱,使185户贫困残疾人住房得到改善,建立1个扶贫基地;逊克县建立9个残疾人扶贫示范村,解决90名贫困残疾人温饱,使37户贫困残疾人住房得到改善;孙吴县建立5个残疾人扶贫示范村,解决86名贫困残疾人温饱,使54户贫困残疾人住房得到改善;爱辉区建立10个残疾人扶贫示范村,解决100名贫困残疾人温饱,使108户贫困残疾人住房得到改善,建立1个扶贫基地。

  (九)加强协作,开展专项扶贫。残联要与农委、扶贫办、农业银行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协作,按各级农业银行的管理要求,预选一些适合残疾人扶贫开发的项目,在科学论证确认以后,按项目类别、特点、建档立卡,纳入残疾人扶贫项目库,根据残疾人扶贫开发任务的需要,加大扶贫投入,在保证扶贫贷款安全的条件下,放宽政策,按计划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实施专项扶贫。到2005年前全市申请康复扶贫贷款440万元。

  (十)做好帮扶贫困残疾人工作。按照全市实行“三个代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动员大会上关于今冬明春着重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实际困难的要求,一是由教育部门减免就学费用,确保特困残疾人子女不辍学;二是着重解决入冬取暖问题,有包扶单位的特困残疾人由包扶单位给予解决,无包扶单位的特困残疾人由当地政府责成民政部门帮助解决;三是做好“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帮助特困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加大宣传力度,为残疾人扶贫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宣传扶持残疾人脱贫的感人事迹,宣传各单位开展扶持残疾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脱贫致富典型事例,为残疾人扶贫工作的开展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四、检查评估、总结表彰

  各县(市)区残联要规范登记统计工作表卡,建立登记统计工作制度,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各项统计报表。各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考核制度,根据任务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阶段性自查和检查。2004年底,对各县(市)区残疾人康复、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2005年下半年分别对“十五”计划康复任务和扶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终期检查,迎接省检查组对我市进行终期评估验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康复、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可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督促完成任务。

  附件:

  1.黑河市助残行动帮扶贫困残疾人康复、农村扶贫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2.黑河市“助残行动”康复工作任务分配表(略)

  3.黑河市“助残行动”农村扶贫任务分配表(略)

  附1:

黑河市助残行动帮扶贫困残疾人康复、农村扶贫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实行目标化管理。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残疾人康复工作重要性,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的职责,把残疾人康复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共同抓好落实。

  一、卫生部门

  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通过“六位一体”提供直接服务;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建立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培训人员,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康复知识和技能水平;普及康复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康复服务业务指导和为基层服务;抓好早期发现、预防残疾。

  二、民政部门

  负责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救济工作,在农村,确保农村特困“三无”残疾人实行“五保”供养和社会救济,在城镇确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办的小型福利企业给予认定,发放福利企业证书,落实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今冬明春对无包扶单位的贫困残疾人着重解决取暖费用。

  三、财政部门

  加大对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投入。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和扶贫工作“十五”计划纲要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任务,将康复经费和扶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按时完成。并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和本地的残疾人优惠政策,确实做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残疾人个体劳动者的税收优惠照顾以及农村残疾人按照残疾人级别给予税收减、免。

  四、教育部门

  开展在校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指导社区和家庭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培训人员,普及康复知识,教育家长。并要贯彻和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件》,起草制定本地残疾人教育的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使残疾儿童与其它儿童少年同步实施义务教育,逐步提供学前儿童接受教育的比例,积极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将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纳入教育体系,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保证达到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艺术院校、体育院校有计划地、招录、培养残疾人专门人才。着重解决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各项教育费用,确保他们不因贫困而辍学。

  五、公安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监护治疗管理危害社会治安精神病人条例》的规定,负责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控制治疗以及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事故致残的发生。

  六、计划生育部门

  发挥工作网络和基层工作队伍的优势,开展出生缺陷综合干预工作,做好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普及康复知识,防止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七、妇联

  参与残疾妇女、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组织康复助残活动;普及康复知识,开展残疾人康复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维护残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妇女、儿童素质的提高和状况的改善。

  八、市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政府扶贫计划,依据省下发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的要求,协调和组织实施。

  九、市总工会

  依法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宣传动员各级工会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把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大扶贫之中。

  十、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

  将残疾人事业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等项目纳入科技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科技计划为残疾人举办的经济实体提供可行的操作项目。

  十一、市科学技术协会

  结合“科普之冬”三下乡活动为农村残疾人提供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的实用技术和知识,提高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职业技能和水平。

  十二、中国农业银行黑河分行

  负责残疾人专项康复扶贫贷款的发放、回收和管理,保证每年康复扶贫贷款及时足额到位,农行部门与残联部门紧密配合,主动协作,在项目论证确认以后,要做到统一考察,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形成良好的工作制度。

  十三、残联

  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并协调实施康复服务工作计划,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技术指导组,督导检查、统计汇总,推广经验,筹集、管理经费;组织康复需求调查;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用表和评估标准;组织人员培训,建立工作队伍;提供直接服务和转介服务;指导残联康复机构建设,提供技术资源;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组织自愿者康复助残。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建立残疾人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扶贫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协作,开展专项扶贫工作业务培训,做好扶贫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表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