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开展经营城市工作,探索政府运用市场手段建设发展城市的新方式、新对策,促进经济及社会全面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黑河市城区基本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专项调查自2004年3月开始,2004年5月结束。大体分三步进行:3月1日-20日,主要对城区土地资源进行调查;3月21日-4月15日,主要对城区资产情况进行调查;4月16日-5月10日,主要对城区可供开发利用的其他资源进行调查。

  二、此次专项调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土地资源情况,根据黑河市城市总体规划,掌握城区内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情况(包括闲置土地、可动迁开发的土地等);二是城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占用的资产情况,包括房产、土地、车辆等;三是城区广告经营权情况;四是城区内其他资源情况。

  此次专项调查将采取实地调查走访、查阅资料、填表等方式进行。

  三、为确保此次专项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计划、财政、建设、规划、国土、房产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详实。

  四、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张宪军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李斌、市财政局副局长王长玉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办、计委、国土资源局、房产局、市天地城市投资公司为成员单位的黑河市城区基本情况专项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天地城市投资公司,负责此次专项调查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