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商贸园管委会,市工业园管委会:

  发展支柱产业,培育骨干民营企业是贯彻落实“民营经济富市”战略、快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关键所在。针对目前我市支柱产业较弱、民营骨干企业较少和民营名牌产品不多的现状,现就加快发展支柱产业、培育骨干民营企业,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

  全市发展支柱产业、培育骨干民营企业的目标是:突出“三个重点”,建好“一个园区”,培育“六大支柱”,发展“十大龙头”,办好“100家企业”。

  突出“三个重点”:突出发展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以科技为支撑的科技型民营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重点的民营企业。

  建好“一个园区”:集中力量,建好市工业园区,吸引大量的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确保一批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在园区落户,并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生产、销售和配套服务体系。

  培育“六大支柱”:大力培育食品饮料业、医药化工业、冶金矿产业、建筑建材业、机械电子业、丝绸纺织服装业六大支柱产业。

  发展“十大龙头”:以专业协会、专业市场、专业大户、专业场站、专业村社“五专”为依托,大力培育全市民营经济“十大龙头”企业。即培育以绿颂米业、龙头面业和绿颂油脂为代表的优质粮油加工企业;以南江黄羊和生猪加工为重点的畜产品加工企业;以正华药业和普瑞药业为代表的中药材加工企业;以永益茧丝和中兴纺织为代表的茧丝纺织加工企业;以芦笋和山野菜为重点的果品和蔬菜加工企业;以通江银耳系列产品为代表的食用菌加工企业;以山霸王为代表的山珍土特产品加工企业;以江口醇、小角楼、重庆啤酒、云顶茗兰等为代表的酒类饮料生产企业;以南江冶金矿业、煤电集团为代表的冶金采矿业;以华兴建筑和南江水泥为代表的建筑建材业等“十大龙头”加工企业。

  抓好“100户企业”:即一区三县各抓20户民营骨干企业,市级抓好20户重点骨干企业。

  二、落实措施

  (一)以招商引资为重点。认真实施“民营经济抓招商”的发展思路和“走出去、请进来”的战略,继续采取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小分队常年招商、办事处定点招商、招商部门网络招商、招商企业以商招商、巴中乡友协助招商的办法,围绕促进我市优势资源转化、壮大支柱产业发展、提升民营企业产品科技含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吸引市外企业、资金、技术、品牌,不断优化民营经济产业结构,催生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民营骨干企业实力。

  (二)以机制创新为关键。按照“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加大企业改制力度,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以机制创新实现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特别是改制企业要建立健全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突破纯粹的家族式管理。在经营者的选拔机制上,更多地依靠职业经理人市场,通过市场的方式引进社会优秀人才为企业发展服务;在经营战略上,用创新的思维和科学的方法制定发展战略;在组织结构上,逐步推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与管理层分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相互制约;在激励机制上,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分配制度,充分体现创业者的创业价值和报酬,同时保护好企业员工积极性;在企业管理上,应由单一股权向多元资本提升,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努力由家族企业向“企业家族”即集群化企业跨越。同时走资本营运民主化的决策管理模式,建立制度化的业务管理系统平台,避免管理中容易出现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三)以资源配置为手段。按照大力推进“三个转变”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和协调力度,把有限的土地、资金和能源等优先配置给民营骨干企业、龙头企业,使土地、资金和能源更好地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国土、建设、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要以支持和服务于民营骨干企业为己任,加大对支柱产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以优化环境为载体。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巴委发[2003]15号)和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六制”优化政务环境的通知》(巴府发[2003]57号)作为抓民营经济环境建设的重要工作,以市、区县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相关部门参与为支撑,加大“六制”实施力度,确保“六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同时加快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三乱”治理力度,强化对执纪执法部门的监督,从根本上促进环境优化。

  (五)以培育人才为保障。民营企业业主要开明经商,海纳百川,树立开放的人才观,积极开发智力资源,狠抓人才培养。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干部、专业人才流向民营企业,充实生产力量,增强科研、新产品开发营销实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从而带动全市支柱产业更快的发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民营经济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真正培育和建立一支懂经营、善管理和通晓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市场预测、产品开发及资本营运的民营经济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促进民营企业更好的发展。

  (六)以创造品牌为动力。鼓励民营骨干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为民营骨干企业的市场调研、技术开发、产品换代升级提供尽可能的服务和支持,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对当年创省部级和国家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且年纳税5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政府给予适当奖励,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创造更多的品牌和著名商标。

  三、强化服务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抓民营支柱产业和民营骨干企业就是抓市域经济、抓区县域经济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意识,特别是要抓好对全市100户重点企业的服务工作,要把现有的有关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发展计划委、经贸委、扶贫办、以工代赈办等部门要对民营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予以项目、政策、业务支持,财政、税务部门要抓好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和服务,工商、科技、质监等部门要抓好对民营骨干企业的市场环境、科技服务和产品开发服务,担保公司和银行要搞好融资贷款服务,民营办、工商联等部门要搞好综合服务,电视、报刊等有关新闻媒体要扩大宣传,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