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人事局拟定的《关于做好市2001-2002年度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做好我市2001-2002年度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配合全市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行政机关政风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政风建设会议要求和我市政风建设的实际需要,现将做好第四次(2001-2002年度)政风评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市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大会精神为动力,通过政风评议活动,巩固和扩大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的成果;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管理制度,规范政务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建立一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文明开放、求实向上、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

  二、评议对象

  列入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测评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驻连部省属行政单位(名单附后)。

  三、评议原则与方法

  本次评议以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测评的结果为主要依据,同时要与检查单位制定长效管理措施的情况相结合;与完成市政府两个年度目标任务情况相结合;与承担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大经济、社会改革创新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相结合;与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相结合。

  四、评议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上报阶段(200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凡列入政风评议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2001-2002年度政风评议申报表》并按时上报。

  (二)核查阶段(2002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25日)。核查内容:1.在整治投资发展软环境活动中的有关情况(以软环境整治办公室提供的资料为准);2.2002年度市政府目标完成情况(以市目标办最终评审结果为准);3.有关单位两年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及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截止今年底进“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占应进项目的比例情况(以市审批中心提供的资料为准);4.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机关活动中的情况(以市文明办等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准);5.参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无违法违纪情况(以市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

  (三)初选阶段(2002年12月26日至2003年1月上旬)。根据以上评议内容,采取领导小组量化打分和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初步评选出15个候选单位。初选没有入围的单位不排名次。

  (四)公示阶段(2003年1月中旬)。将初选入围的单位在新闻媒体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审批表彰阶段(2003年1月下旬)。由市政风评议领导小组综合初选及公示情况,将候选单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政风先进单位由市政府予以表彰,颁发“2001-2002年度政风先进单位”奖牌,单位年度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可以提高到15%.

  五、组织领导

  政风评议活动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风评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市人事局、监察局的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联系电话:5812653)。

  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