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2003年,全盟农村信用社加大信贷资金投入,有力地支持了全盟农牧业生产。由于各方面齐心努力,农业稳盟战略又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农牧业生产又喜获丰收,为信贷资金的回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由于玉米等大宗农产品上市较晚,严重制约了全盟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回笼,到2003年末,全盟信用社共收回各项贷款21337万元,占盟行署考核任务的56%,占当年新增贷款的68%。做好信贷资金回笼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为了更多地赢得金融部门对全盟今年的备春耕生产和农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回笼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加强对信贷资金回笼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抓住2003年全盟农牧业丰收这一有利时机,切实加大对粮食销售及信贷回笼工作的领导,教育和引导农牧民克服待价惜售的思想,积极出售手中的余粮,及时归还信用社贷款。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实信贷回笼责任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信贷资金按时限要求回笼。各级人民银行、旗县市联社要重新确定收贷任务,加大对信贷回笼的考核,并将信贷回笼情况与2004年支农再贷款分配挂钩。各级粮食收购部门要积极收购,对农户出售的粮食不压等、不压价,并提供优质服务。农发行在收粮资金上要给予大力支持。

二、打好旺季收购攻坚战。根据实际情况,全盟农村信用社旺季收购时间延至3月末。对手中尚有余粮且有还款能力的贷户,要敦促其售粮还贷。同时,要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努力降低金融风险。各联社、信用社要把不良贷款的降额、降点任务作为今年信贷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常年清收的思想,建立健全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违规发放而形成的不良贷款,要追究审批人和经办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大额贷款备案制度。各基层信用社、营业部超过审批权限发放的大额贷款以及超比例大额贷款,必须分层次向联社、当地人行和盟人行备案。

二○○四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