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有关部门,市工业园管委会、市商贸园管委会:

  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剧毒鼠药(以下简称“毒鼠强”)国家早已明令禁产禁销禁用,但在我市部分地方一些不法人员走乡串户违禁销售“毒鼠强”,人畜中毒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和8.18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于今年四季度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鼠药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毒鼠强”专项整治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毒鼠强”的危害性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控制生产源头,理顺经营渠道,强化监督管理,在年内坚决消除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泛滥危害。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奖惩并用和禁疏并举的原则,实行政府负责、部门配合、联合行动的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声势、有效果。各地要建立健全“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疏于监管而造成非法生产、销售活动猖獗,或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地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巴中市毒鼠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各级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统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精心组织,全面整治鼠药市场

  鼠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级人民 政府负责,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协作,全面开展鼠药市场整治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制贩“毒鼠强”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法释(2003)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彻底捣毁生产销售“毒鼠强”的“黑窝点”;收缴非法生产、销售“毒鼠强”等化学危险品;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工商部门要组织对杀鼠剂经营网点集中拉网式排查,尤其是要抓好城乡结合部、乡村集贸市场上销售的各类鼠药和危险化学品的清理整顿,坚决查处非法制造、加工、无证经销窝点;严肃查处走街串巷兜售“毒鼠强”的不法商贩;严格建立健全分段、分片的杀鼠剂市场管理责任制,彻底堵住“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流通渠道;对生产、经营安全杀鼠剂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核登记。农业部门要对全市生产、销售的杀鼠剂进行全面核查和抽检;负责对鼠药生产、经营者的技术培训,试验、示范、推广无公害杀鼠剂;核准登记鼠药经营单位,开展鼠药专卖管理;负责全市灭鼠所需正规鼠药的组织、配制、包装、供应和全市农村灭鼠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收缴的“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的处置工作,加强杀鼠剂贮存、处置和销毁工作的监管,防止“毒鼠强”的流失和处理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全市中毒事故的急救工作,爱卫会办公室要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城市灭鼠工作。经贸委负责鼠药定点专卖单位的备案管理。邮政部门要认真检查包裹内容,发现涉嫌邮购“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并提供线索。财政要积极筹措“毒鼠强”专项整治和灭鼠技术培训所需经费。电视台、报社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明确“毒鼠强”的危害性,教育群众主动上交持有的“毒鼠强”,不购买“毒鼠强”灭鼠;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藏匿“毒鼠强”的案件线索;大力宣传科学灭鼠技术。

  各级各地在整治工作中,要及时反馈情况,12月10前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毒鼠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管理,建立安全鼠药定点销售网络

  “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禁疏并举的原则,在取缔非法经营单位和摊点的同时,保证城乡群众灭鼠需要。为确保灭鼠效果和人畜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鼠药实行定点专卖,从2004年起,鼠药专卖点由区、县农业部门初核资格,报市农业局核准并经市经贸委备案后统一核发《鼠药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凭《鼠药经营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鼠药经营许可证》由市农业局统一制发;杀鼠药品由市植保站统一采购,统一加工毒饵,由区、县植保部门和爱卫会向定点销售单位组织供应,各经营网点禁止销售原药;除定点销售的专卖店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杀鼠剂产品。统一采购和定点销售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经营国家允许的产品,保证鼠药质量,不得牟取暴利,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经营台账,实行可追溯管理制度。各鼠药专卖店负责对所属地科学灭鼠技术的宣传和指导。

  四、加强灭鼠工作,全面控制鼠害

  要从根本上消除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危害,必须坚持统一灭鼠和长期控鼠相结合,用高效低毒的合法杀鼠剂投放鼠药市场。各地要大力推广毒铒站灭鼠新技术,统一灭鼠工作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城市灭鼠工作由爱卫会统一实施,农村灭鼠工作由农业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要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灭鼠资金,建立长效机制,持久开展统一灭鼠工作。要抓住春、秋灭鼠最佳季节开展统一灭鼠工作,农村以村、社为单位,城市以街道、居委会为单位统一开展灭鼠行动,要按照城乡结合、统一时间、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检查验收的原则,做到组织到位、物资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确保统一灭鼠效果,全面控制鼠害。

  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巴中市“毒鼠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延荣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范申华  市农业局局长

  陈绪兴  市工商局局长

  邓文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苏文昌  市安监局局长

  姜大富  市药监局局长

  刘新实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述烈  市爱卫会副主任

  何可德  市经贸委副主任

  李庆昌  市质监局副局长

  何雨修  市环保局副局长

  柏伦章 市卫生局副局长

  余 跃  市农业局副局长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余跃兼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