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3]13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盐业市场,严厉打击涉盐的各种违法活动,保持我市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现将《阳泉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十月十日

阳泉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晋政办发电[2003]133号《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巩固食盐专营,强化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涉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市民用、食品用、工业用盐的市场供应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针对盐业市场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整顿和规范我市盐业市场秩序,保证市场供应,确保全市人民的身心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整顿和规范我市盐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的,市政府成立盐业市场整顿领导组。

  组 长:陈继光(副市长)

  副组长:刘双印(市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冯玉苍(市盐业公司经理)

  张铁岩(市盐务局副局长)

  胡光瑞(市工商局副局长)

  兰纪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连栓(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 玲(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志成(市疾病防治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盐务管理局,负责整治方案的具体实施。

  办公室主 任:张铁岩(兼)

  办公室副主任:王开英(市经贸委贸易市场科科长)

  三、整顿重点

  凡我市辖区范围内经营、使用、加工的所有国营、集体、私营、个体,都属清理整顿范围,并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一)对旧关、娘子关、马岭关等私盐入晋的主要路口、路段进行重点监控,加强防范,切实堵住入晋私盐。

  (二)对从事酿造、调味品、豆制品、肉品、酱菜类、干鲜果类等食品加工用盐单位进行重点整治,规范其用盐行为。

  (三)强化对畜牧用盐户的管理,调查其用盐情况,按照《山西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合理配给畜牧用盐,防止各种不符合标准的以盐业为主的兽药、饲料等产制品影响我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四)对我市盐业批发、零售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切实保障合格碘盐的供应。坚决杜绝散盐或食品加工用盐、畜牧用盐、工业用盐流入食盐市场,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四、行为时间及步骤

  此次行动从10月10日开始,为期一个月,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有关食盐专营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食盐加碘的专业知识,增强人们自觉食用碘盐的消费意识和守法经营的法律意识。

  第二阶段:集中整顿周边地区的盐业市场秩序,对平定、盂县与河北接壤的重点路口、路段进行监控,对入晋的可疑车辆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对我市的食盐零售网点、食品加工用盐、畜牧用盐单位进行检查。

  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盐务局等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圆满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