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阳泉市2004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已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阳泉市2004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六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阳泉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规划》、《阳泉市“十五”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依据和原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

  (二)《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及2015年污染防治规划》

  (三)《阳泉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及2015年污染防治规划》

  (四)国家“十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内容及指标

  (五)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

  (六)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

  (七)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本市城近郊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八)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十五”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

  (九)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耐火行业污染治理的意见》(阳政发(2003)3号)

  二、主要目标

  2004年,市区II级以上的天气突破100天,基本消除Ⅳ级和Ⅴ级天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0%;桃河、南川河、秀水河、温河等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较上年好转12%,其中:桃河白羊墅断面化学耗氧量浓度较上年下降20毫克/升,娘子关出省断面化学耗氧量浓度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级标准;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汽车尾气达标率85%;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控制在1700万吨以内。

  三、年度工作任务

  1、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耐火行业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在8月底全面完成辖区内耐火企业的污染治理,推倒倒烟窑,拆除废弃烟囱。对限期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小耐火,断水断电,坚决关停。

  责任单位:平定县、盂县、郊区、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龙头,从源头控制污染,燃煤硫份控制在1%以下,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加快脱硫步伐,根据省政府限期治理文件要求,完成一台机组脱硫工程;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烟气在线监测的安装任务,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责任单位:河坡发电公司、阳光发电公司

  3、加强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抓好荫营镇区及林里关王庙景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对西河-古城一带电石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转产搬迁计划,在搬迁前,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做到稳定达标,对不能达标的企业实行停产治理;突出抓好李家庄、侯家沟一带的电石、耐火企业、义井一带的耐火企业的污染整治和搬迁转产,严格按照市政府(2003)3号文件的要求,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行关停;加大对阳泉狮头特种水泥公司等企业的监督力度,确保市区周边环境有根本的改善。

  责任单位:郊区人民政府

  4、蒙村河治理工程2004年9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完善桃河两岸所属排污沟、管的配套管网,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城市主干管。

  责任单位:阳煤集团

  5、废弃矸石山覆土绿化,新排矸石要妥当处置,防止自燃。

  责任单位:阳煤集团、荫营煤矿、固庄煤矿、南煤集团

  6、继续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工程,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量新增2.4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7、继续巩固禁烧原煤成果,加大对高污染燃料禁烧区的监督管理,建成区餐饮业及沿街烧烤业全面禁烧原煤,1吨以下小锅炉禁煤率达到50%,积极开展油烟净化。

  责任单位:城区人民政府、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行政执法局

  8、完成热电联供三期工程,拆除废弃锅炉、烟筒。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城区人民政府、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9、完成平定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开展娘子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平定县人民政府

  10、完成盂县污水处理厂建设

  责任单位:盂县人民政府

  11、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年内完成选址、可研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启动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城区人民政府、矿区人民政府

  12、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要认真执行《阳泉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安、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切实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的管理和治理,对尾气排放不能达标的机动车进行强制治理,将2003年底在册的报废出租车强制更新为尾气达到欧洲2号标准的捷达、桑塔纳等车型,力争使全市机动车尾气检验合格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13、治理民用燃煤污染。要大力发展城镇民用煤气,重点实施好亚行项目城市燃气利用工程,确保工程到年底全面完工。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平定县人民政府、郊区人民政府

  14、继续加强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和集中焚烧处置工作,使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卫生局

  15、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80万平方米,其中道路绿化新增

  53万平方米,居住区绿化新增5万平方米,单位庭院绿化新增7万平方米,其他绿化相关工程新增1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16、加强“两控区”建设:继续巩固“两控区”建设成果,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城、矿区分别新增噪声达标区1平方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城、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机构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的复杂工程,既有点源污染防治与治理,又有面源污染的综合整治,既要完成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又要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系统,,既要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又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为此,成立由副市长、市环保委主任樊盛武为组长,环保、建设、规划、公安、卫生、林业、行政执法局、爱卫会等部门及城区、矿区、开发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领导组,组织协调有关事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张海东担任,协调调度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已经明确,各单位要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行政一把手易人时,由继任者履行责任。城考责任要列入环保目标责任制,作为干部提拔、评奖的重要依据。

  3、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环境综合整治氛围

  城市环境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此,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对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曝光。对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每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造良好的氛围。

  4、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法

  去年以来,全国人大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国务院和省政府发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山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依法治理环境、保护环境提供了有力武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一定学好、弄懂、用好这些法律法规,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对环境质量严重超标的重点区域和流域,只准关停和淘汰,不许新建、扩建项目。严禁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区域或城镇发展要求、不符合排污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市区范围严禁新建污染严重的企业,特别是燃煤电厂。要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交易探索。市、县(区)环保部门要依据《山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以排污申报和容量测算为基础,在占我市污染负荷70%以上的排污单位,特别是二氧化硫排放大户中,选择重点企业核发污染物排放总量许可证,把排污许可证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对排污企业实行一证管理。同时,对排污总量不能满足需要的,要探索排污交易途径,逐步建立并规范排污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将通过技术改造、末端治理等措施削减下来的污染物排放量指标进行交易。去年市政府已出台《阳泉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今年要有计划地开展这项工作。要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行动,把市区及居民集中的城镇区域的不法排污企业作为清理整顿的重点,创新检查机制和手段,对一些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和有条件而不去治理、屡教不改的企业,环保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把查处人和事结合起来,严肃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真正体现环保基本国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空气质量监测点位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污染源,市环保局要会同建设、规划、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及城区、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行“圈地整治”,开展“净空行动”,确保监测点位日报数字的客观性。同时,要继续强化环境监察,做好煤炭、电力、冶金、耐火、化工等5个重点行业以及占全市污染负荷65%的重点污染源的环保现场检查,逐步建立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环境监察体系。要稳步推进县区环境监察大队的标准化建设和环保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能力。

  5、以建设生态阳泉为目标,扎实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要认真贯彻生态建设与污染防治并重的方针,以建设生态阳泉为目标,进一步实施城市绿化工程,城市外围主干道绿化工程,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模式,加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城区、矿区政府和园林绿化部门要围绕桃河两岸,一片一片地搞好绿化,见缝插绿;规划、建设部门要在城市建成区重新规划和建设一批绿地。盂县要完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及专家论证工作;平定县要拿出专人负责,积极组织生态示范县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力争列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名单。林业、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和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自然保护区内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生态破坏典型事件要坚决给予打击;继续抓好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拓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农田施用化肥、农田秸秆焚烧、绿色食品认证的监督管理;交通、公路、铁路等部门要继续抓好太行山绿化及太旧高速公路、阳盂公路、义白公路、阳涉铁路、石太铁路等5条 绿色通道工程和桃河上游七道沟绿化工程的建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力争有一批乡(镇)、村通过验收命名。同时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进一步扩大退耕还林规模,加快宜林荒山地造林步伐,年内力争完成退耕还林1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