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2004年渭南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重视和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各自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环境综合整治真正落到实处。

  2004年5月13日

  2004年渭南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现就2004年渭南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4年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二次会议精神,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环境建设为关键,以治理脏乱差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为重点,抓住难点,标本兼治,总结、研究、探索出一套具有渭南城市特点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全市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04年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继续落实市区两级各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城市的工作职责,着力抓好“两项工作”、强化“四个管理”、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两个突破”、规范“一个行为”。

  抓好“两项工作”:即抓好以城市绿化、公益形象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容貌工程和人行道硬化工程;抓好综合整治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促进长效管理;强化“四个管理”:即强化市容环卫、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及市政公用设施的规范化管理;突出“两个重点”:即突出解决城市垃圾和出店占道经营两个“难点”问题;实现“两个突破”:即一是要把环卫事业逐步引向市场,探索环卫管理的新路子;二是要充分利用城市资源,吸引社会投资,加快城市绿化、公益形象、灯饰等容貌工程;规范“一个行为”:即要规范市容环卫监察的执法行为。

  通过上述工作任务的实现,使市区市容市貌明显改观,逐步实现中心城市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目标。

  三、职责分工

  (一)市城乡建设局

  1、由市建设局负责,商临渭区政府、市工商局起草《渭南市区单位(门店)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商市公安局、农机局、临渭区政府起草《渭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报市政府审批,5月底前完成;

  2、在市区主干道建16个地埋式垃圾斗,开工建设垃圾处理场;

  3、5月底前杜绝主次干道乱搭乱建、乱挖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所有搭建、开挖、招贴广告必须严格审批,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制度;

  4、逐步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重点在渭清路以东、民生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南、站北街以北区域逐步封闭家属楼垃圾道,设置统一倾倒点。5月底前发布垃圾袋装化公告,列出单位名单、分批次、明确完成时限、统一倾倒点;

  5、完善环卫体制上划后的遗留工作,进一步明确市、区、高新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明确管辖区域,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措施;

  6、严禁主次干道沿街横跨悬挂软体广告(彩门、横幅),广告宣传活动按规范程序审批后在固定广告牌上发布;

  7、继续做好单位、门店“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务求取得实效;

  8、主干道及其周围的各类建设(包括新建、改建项目),必须经市政府审批,手续不全者一律停止建设。道路开挖必须严格审批,并要公示施工单位、期限及回填时间;

  9、彻底取缔主次干道影响市容市貌的洗车台,新建洗车台必须经过审批,符合封闭式运营和排水进入管网要求;

  10、对非定点马路市场和夜市予以取缔。

  (二)市规划局

  1、整顿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规范户外广告审批管理程序。5月底前,对原设置的主次干道和楼顶广告牌,结合城市容貌整治该拆除的彻底拆除,按需要重新规划设置,并强化批后管理工作;

  2、督促组织相关单位和业主对市区户外广告进行清洗和补损,做到干净卫生,5月底前务必达到整顿要求。对市区沿街商业单位、门店牌匾进行清理,门店牌匾做到规范设置;

  3、5月底前商市建设局、渭南供电局提出市区主干道沿街大楼、广场亮化工程实施规划方案,重点区段开始组织实施。

  (三)市工商局

  1、由市工商局负责,商市建设局、经贸委起草《渭南市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5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

  2、对市区定点市场、马路市场实施规范化管理,马路市场要划行入市,入场经营。重点解决市场秩序混乱,乱搭乱建,卫生脏、乱、差问题,各工商所按分管辖区做好定岗巡查,坚持长效管理。率先整顿人民街出店经营和建材市场占道经营现象,6月底前初见成效;

  3、5月底前彻底整顿东风大街、朝阳大街、前进路、解放路等主要街道出店经营并实施规范管理。协助市建设局落实好单位、门店“门前四包”责任制;协助环保部门搞好饮食摊(群)点煤改气推行工作;

  4、5月底前对市区主要街道经营饮食、修理、洗车、装饰装潢等门店进行一次排查,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予以变更登记或取缔。

  (四)市公安局

  1、由市公安局负责,商市建设局、交通局起草《渭南市城市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管理暂行规定》,报市政府审批。5月底前完成。

  2、坚决制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乱调头现象,对违规车辆严管重罚;加强对非机动车辆管理,配合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取缔“摩的”、黄包车、残疾人专用车营运现象。配合市城建局、交通局整顿好客运市场;

  3、在市区主要街道禁止行驶影(剧)院、录像厅等场所的流动广告宣传车辆;

  4、做好市区中、小学校周围交通疏导和管理工作;

  5、配合城建部门严厉查处市区乱涂乱写,影响市容观瞻的野广告;

  6、配合市整治办及时查处阻挠市容管理和破坏城市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

  7、配合民政部门积极做好市区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

  (五)市环保局

  1、加强建设工地环境治理,对粉尘和噪音等内容强化管理,达到今年“创卫”目标要求;

  2、牵头整治市区饮食摊(群)点和沿街明火亮灶等现象,按计划推行煤改气工作。5月底前务必达到整顿要求;

  3、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改造计划改造禁煤区的燃煤锅炉。

  (六)市卫生局

  1、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加强市区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

  2、加强卫生防病工作,重点抓好市区饮食摊(群)点的食品卫生,对不具备饮食卫生条件的门店和摊点坚决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

  (七)市爱卫会办公室

  搞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评比。

  (八)市交通局

  1、搞好市区汽车站(场)营运秩序的规范管理,所有客运车辆必须进站上下乘客,纠正营运车辆在市区沿街乱停乱放、强行野蛮拉客等行为,及时查处乘客投诉问题。对汽车总站、长途汽车站周围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5月底务必达到整顿要求,并巩固整治成果;

  2、搞好101省道(金水路以及渭清路(东风大街以北)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工作,做到路面整洁,两侧无乱搭乱建;

  3、搞好市区国、省道城区段乱倒垃圾、环境脏乱差问题的管理工作,落实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九)市文化局

  1、负责商市公安局、建设局、临渭区政府起草《渭南市区文化市场管理办法》,5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

  2、5月底前商市规划局、工商局提出市区书报、杂志经营市场布点方案,并会同临渭区政府组织实施;

  3、会同临渭区政府整顿规范文化市场,重点取缔东风大街、解放路、朝阳大街、前进路等主要街道沿街书报、台球、露天卡拉OK摊(群)点;彻底清理影(剧)院乱设立的广告牌和高音喇叭;整顿市区所有录像厅,做好市区网吧、游戏厅的整顿工作,务必做到规范经营。

  (十)市教育局

  1、4月底前商临渭区政府制定市区中小学生城市文明意识教育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市区5所中小学校城市文明意识教育试点,年终验收,并进行挂牌;

  2、商临渭区政府组织市区中小学生开展“争做文明小市民”活动,做到有安排,有活动,有验收。

  (十一)市经贸委

  由市经贸委负责,商市工商局、规划局、建设局、临渭区政府提出市区各类市场规划建设方案,5月底前完成,并组织实施。待规划方案出台后,制定市区各类市场建设招商引资优惠办法,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十二)市劳动局

  1、由市劳动局负责,商市建设局、临渭区政府起草《渭南市区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5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

  2、由市劳动局负责,商市规划局、建设局、临渭区政府5月底前提出市区劳动力市场规划建设方案。年内完成3-4个劳动力市场建设任务。

  (十三)市民政局

  1、由市民政局负责,商市建设局、公安局、临渭区政府起草《渭南市区殡仪管理暂行规定》,报市政府审批,5月底前完成;

  2、搞好市区街、路、巷标志牌的维护,及时清洗,做到标志醒目,设施整洁;按市政府要求对市区街道名称提出调整、更名意见,5月底前拿出方案;

  3、会同临渭区政府宣传和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集中设置灵堂,规范祭奠活动,坚决取缔沿街设置灵堂、乱摆花圈、抛撒、燃烧冥币等现象,务必取得明显成效;

  4、积极主动做好市区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四)市林业局

  积极组织市直部门和中省驻渭单位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重点抓好市区环城绿化和南塬杂果林带年度工程建设,抓好市区部门、单位庭院绿化工程,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评比命名活动。

  (十五)市电信总公司

  1、及时整修市区通信线路,保障通讯畅通;配合04年市政重点工程项目调整和改造线路;

  2、做好IC卡电话亭的管护,每月清洗维护1-2次,确保设施完好整洁,无乱写乱涂。

  (十六)市邮政局

  合理设置邮政信箱,定期清洗管护,确保整洁完好。

  (十七)渭南供电局

  1、整顿和规范市区供电线路,彻底清理城区电网改造遗留物件,工程结束后对挖掘破损的人行道及时恢复原貌;

  2、配合市规划局搞好城市亮化工程建设。

  (十八)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1、搞好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2、规范执法行为,协调执法争议,处理违法行为;

  3、提出理顺市区两级执法体制意见。参与执法机构设置调研;

  4、审查城市管理有关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十九)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1、5月中旬制定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报道实施方案,下发各新闻单位,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报道城市环境整治工作;

  2、渭南日报社、渭南电视台、渭南广播电台要设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题栏目,及时报道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典型,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曝光,跟踪报道,搞好新闻舆论监督;

  3、各新闻媒体要定期发布公益广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和市民文明意识教育工作。

  (二十)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1、采取有效措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多层次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城市文明意识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文明市民公约、公民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市整体文明水平;

  2、由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牵头组织,商临渭区委、区政府制定《渭南市城市文明意识教育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2004年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办文明市民学校,举办各种培训,并要组织2次规模较大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2004年6月底前举办一次城市文明意识电视竞赛活动,号召和动员机关、团体、企业、学校、街道办事处广泛参与,把教育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二十一)临渭区政府

  1、负责起草《渭南市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批,5月底前完成;

  2、配合市文明办制定城市文明意识教育实施方案,搞好城市管理法规宣传,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

  3、结合社区建设抓好村民巷道、居住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建5条文明卫生村道;

  4、配合市建设局做好市区门店“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工作;

  5、组织各街道办事处清运村民巷道、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垃圾,彻底解决卫生脏、乱、差问题。

  (二十二)高新区管委会

  1、进一步理顺市区与高新区管辖范围,落实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抓好长效管理;

  2、搞好区内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加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辖区农村村道、主干道隔车带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加强区内垃圾管理,逐步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及时查处乱堆乱倒垃圾现象,治理好区内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

  4、抓好区内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整治,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及时查纠,保持环境整洁,交通畅通,经营有序;

  5、搞好区内城市道路、供(排)水、路灯设施管护、维修,保证道路、供(排)水畅通,路灯着灯率达97%以上。

  四、奖惩办法

  (一)2004年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艰巨,工作质量要求严格,因此,务必加强领导,加强督查,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比办法。考核奖惩工作在市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考评分日常考核、阶段考评和年终考评三种形式。日常考核主要考核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情况;阶段考评主要考核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终考评是对全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结验收和评比。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年终考评时采取百分考评倒扣制,满分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总分的50%,阶段考核占总分的30%,年终考评占总分的20%.考评时依据考评内容和打分标准,按完成的时限和实绩得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优良,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优秀单位奖励10000元,优良单位奖励8000元,合格单位奖励5000元。对不合格单位通报批评,部门主要领导要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调整补充市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曹莉莉同志任组长,欧阳克刚、田军、史新民、苌占民、张忠义同志任副组长,市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文化局、教育局、经贸委、民政局、林业局、劳动局、文明办、新闻办、电信总公司、供电局、邮政局及临渭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由张忠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史大荔、魏稳柱、王扣成、付永涛、郭志英、杨民仓、荆新盛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在搞好日常工作外,要切实履行协调、检查、督办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切实做到认识、领导、措施到位,真正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本部门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把任务落到实处。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市民文明意识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渭南是我家,整治靠大家”的良好氛围。渭南日报社、渭南电视台、渭南广播电台要设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题专栏,对各部门的整治工作情况和市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脏乱差典型单位予以曝光。

  (三)健全制度,依法治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实施长效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要加强城市市容监察和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管理工作务求做到高标准、高质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管理,严管重罚。对破坏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从严查处,确保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整治办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工作存在问题。继续完善“督办通知书”制度、“通报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各部门也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考评制度和奖罚措施,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年度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为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六、对各县(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性意见

  根据《2004年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县(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认真细致地安排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务必取得成效。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要加大力度开展城市意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城市法规、公民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参与城市管理,不断提高城市整体文明水平。

  三是加强督查、严格管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彻底取缔长期存在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城区乱涂乱写及非法户外广告现象,抓好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乡镇政府所在地、国道、省道、地方公路、铁路两侧、旅游景点和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四是建立健全机构,理顺体制,充实人员,明确职责,完善工作制度。

  五是加大工作力度,制定管理规章,持之以恒落实好乡(镇、办事处)村、社区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