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商贸园管委会,市工业园管委会:

  为切实抓好名牌产品争创工作,更好地发挥“名牌效益”对促进巴中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巴中市质量兴市规划》,现就进一步加强争创名牌产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于下:

  一、增强争创名牌产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名牌产品是质量优、信誉好、市场占有率高、产业带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品,其丰富的内涵综合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科技、教育、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在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竞争日趋激烈,打造名牌,充分发挥名牌效益,已成为国家或地区振兴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发达国家和地区就是利用其名牌产品优势来抢占市场。目前,我市只有江口醇酒业、小角楼酒业、龙头面业3户企业共计4个省名牌产品,与周边地区相比差距甚大,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极不相适应。因此,大力发展名牌产品,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十分紧迫的现实任务,全市上下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巴中跨越发展的高度,来深刻认识争创名牌产品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争创名牌产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明确争创名牌产品工作的奋斗目标

  经过努力,到2007年,力争省名牌产品达到8个;到2010年,力争省名牌产品达到15个,并在此基础上,争创1-2个中国名牌产品。

  三、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争创名牌产品工作

  1、切实加强争创名牌产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各级政府要把争创名牌产品作为发展“三大经济”的突破口,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争创名牌产品规划和措施,对列入争创目标的企业和产品,要实行目标管理,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和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每个争创企业或产品要落实由政府领导牵头、质监等部门业务人员组成帮扶小组定点帮扶的措施;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争创名牌产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把争创名牌产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给予必要保证;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争创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集中各生产要素,在技术改造、产品开发、生产协调、招商引资、资产重组、原料基地建设、自营进出口权申报、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建立创名牌奖励制度,对获得省名牌和国家名牌产品的企业,政府给予奖励。

  2、努力提高争创名牌产品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企业是争创名牌产品的主体,争创名牌产品工作要采取抓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的策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市确定30个左右骨干企业,作为争创名牌产品和培育对巴中经济具有拉动和示范作用的龙头企业的基础。抓争创名牌产品企业发展的着力点在于帮助其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企业要加强全体员工,特别是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知识、质量法规知识的教育和文化、科技知识的培训,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和生产技能。健全企业质量责任考核机制。健全完善企业质量管理机制,赋予“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定严格的岗位及工艺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并逗硬执行。大力加强标准化、计量基础工作。积极采用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严格企业计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争创名牌的企业尽快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以科技手段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强化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引进吸收,努力提高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档次。加强生产现场质量管理。严格工艺规范和工艺操作,组织发动员工参与质量管理活动,抓好工艺改进和合理化建议,提高产品一次性合格率。加强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建设,充实完善检验设备和手段,严把出厂关。以鲜活农、畜产品为原料的争创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要把原料生产作为第一车间,发挥“龙头带基地”的作用,抓好原料基地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确保生产原料质量。加强企业品牌保护。注意抓好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和产品原产地域等知识产权保护;积极采用先进防伪技术,保护企业品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注重产品的营销策略。加强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把最大限度满足用户需求作为企业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加强争创名牌产品企业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舆论、广告宣传、社会活动等手段,大力塑造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企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

  3、积极构建争创名牌产品的良好环境。争创名牌产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要建立完善政府牵头组织、部门齐抓共管、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关心支持的争创名牌产品工作机制。计委、经贸委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配套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搞好联合重组,整合资源,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培育壮大骨干企业。质监、农业、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以鲜活农畜产品为原料的争创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原料基地建设;加强原料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工作,以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壮大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质监、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监督的同时,严厉打击假冒名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生产企业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搞好联合打假,保护好名牌产品的声誉。科技、招商等部门要帮助生产企业搞好产、学、研、知识产权保护和引资、引智工作。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要为生产企业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做好服务工作。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要为生产企业的技改、生产、营销提供必要的支持。监察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未经政府批准对争创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评比、摊派、赞助等违规行为。新闻媒体要对争创名牌产品企业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检测、科研等技术机构,认证、咨询等中介组织,质协、消协等社会团体,要发挥服务职能和社会监督职能,协助政府维护好企业产品的声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创名牌产品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00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