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州人民政府决定于3月15日至8月31日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严厉查处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行为,对发现一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要重罚,对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要责令停业整顿,对累计三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要坚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情节严重或在规定营业时间外接纳未成年人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和为逃避监督检查而关闭通道、反锁门窗经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分别依照 各自职权从严予以查处。

二、坚决取缔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照《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三、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凡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色情反动信息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查处。

四、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活动,凡发现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黑网吧”及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超时经营和传播不良文化信息的网吧,请予以举报,举报经查属实的将给予适当奖励。举报地址:州文化局文化市场科电话:2123905,州文化市场稽查队电话:2145166

文山州“网吧”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