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梧州市与江门市经贸合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梧州市与江门市经贸合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梧州市与江门市签订的经贸合作关系协议,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现就加强梧州、江门两市经贸合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双方合作机制。两市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研究确立有效的经贸合作机制,通过经贸交流、投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推进两市在经济领域的广泛合作。

    (一)不定期举办两市经贸工作交流研讨会,就双方共同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政策调整等问题进行交流、磋商。

    (二)根据梧州市产业发展的需要及江门市提出的要求,组织梧州市相关企业成立代表团赴江门市考察和洽谈项目;或邀请江门市组织企业代表团到梧州市考察,安排有关企业进行对接洽谈。

    (三)邀请江门市组织企业参加梧州市举办的各种类型展销洽谈会、博览会,同时也相应组织江门市企业代表团参加梧州市举办的相关洽谈会、博览会。

    (四)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开展市场、商品、招商引资和国际合作等项目的合作和交流、推进联合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工作,增强两地的整体竞争力。

    (五)加强两地外经贸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不定期互相通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在招商引资方面,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根据各自经贸发展和投资项目的特点,相互推介,提高招商引资效果。

    上述第(一)、(二)、(三)项由梧州市经委负责,第(四)、(五)项由梧州市招商局、市商务局负责。

    二、加强人才、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两市根据各自发展需要开展人才、科技的相互交流,积极鼓励两市企业在互补性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利用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促进企业技术与产品水平不断提高

    (一)人才领域的交流合作。

    1.加强人才招聘合作。两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市场可以有偿服务的方式,各自为对方用人单位招聘各类人才(包括提供个别人才猎头服务、整批人才的推荐、招聘和租赁服务)。引进的人才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并优先办理。

    2.加强人才信息沟通。双方相互在对方专业人才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图标链接对方的网站域名,开辟相互间招聘求职信息专栏,推动两市人才供求信息互通互联。对网上的人才供求信息可按人才层次和紧缺状况,以对等服务或有偿服务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

    3.加强劳务信息交流。加强江门市企业用工需求量收集,定期把梧州市劳动力资源的基本情况传送到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利用国际互联网建立企业招聘网络服务平台,利用网上可视系统开展求职招聘会。

    4.定期开展劳务合作洽谈互访,组织劳务招聘现场会。通过劳动合作互访,巩固劳务合作基础,分析协调解决劳务合作遇到的问题,建立加强管理、跟踪服务、促进稳定就业的劳务合作工作机制。劳务合作双方具体协商,每年定期签订劳务合作计划意向书,并采取措施确保组织落实。通过举办劳务招聘现场会,加大梧州市企业的宣传力度,促进两市劳务合作范围进一步拓展。

    5.建立劳务合作培训基地。劳务合作双方创造条件,建立与市场就业相适应的职业培训基础,加强劳务输出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务输出人员就业岗位技能和竞争力,促进劳务合作有效性的提高,推动建立长期劳务合作关系。

    (二)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

    1.双方合力推动技术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双方发挥各自在资源、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合作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全力支持两市企业共建、联建、协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2.共同推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双方积极组织力量,大力支持对方经济发展,重点在能源和信息、环保、新材料、生物、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领域展开合作。双方根据对方提出的高新技术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开发,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双方共同推动以资产为纽带的合作及各种形式的科技合作。

    3.扩大信息和人员的交流。双方每年不定期组织科技人员和企业有关人员到对方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使双方科技人员了解市场信息和社会需求,了解高新技术发展趋势和高技术资源。双方根据各自在不同领域的人才和技术优势,按市场需求向对方提供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双方组织各自的重点企业选派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交流。

    4.共同促进中介机构发展,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氛围。双方共同发展各种类型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和创业创新服务机构,促进两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全面合作,使成熟的科研成果尽快走向市场。

    上述第(一)项的第1、2点由梧州市人事局负责,第3、4、5点由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第(二)项工作由梧州市经委、市科技局负责。

    三、推动企业互动合作。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引导、推动两市企业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指导、帮助两地企业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共同发展。

    两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就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结构整合、投资登记备案改革、重大项目推介、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重大问题进行交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引导、推动两市企业相互交流与合作,梧州市主导行业的林产林化、食品、制药、轻化工、建材工业和江门市主导行业的摩托车、金属制品、化纤纺织、家电、造纸、电子信息、建材可在实施异地扩张、品牌合作与兼并、上下游产品购销、技术输出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上述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四、加强旅游合作。积极探索两市旅游业合作的有效途径,共同开发利用两地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开辟两市旅游线路。

    (一)合作开展宣传促销活动。

    在举办大型旅游活动时,双方联动,共同参与,互相支持,扩大宣传效果。发掘两地可予配合的旅游项目,开展联合宣传促销活动。实现两地旅游网互联互通,互相推广对方的旅游产品,吸引当地游客到对方旅游观光。

    (二)合作开拓旅游市场。

    充分发挥梧州、江门水陆交通联系紧密、资源种类优势互补的合作优势,实行线路重组,资源共享,联合接待,在旅游线路策划和推广时,将行程延伸至对方,增加旅游线路的内涵,扩大双方的客源市场。鼓励、扶持旅行社开设到对方旅游的线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宣传对方的旅游资源,组织本地游客到对方旅游观光,加强双方的文化交流,增加游客流量。

    (三)加强区域旅游规划合作。

    在修编旅游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两地旅游资源的互补性,加强两地旅游业的长期合作关系。

    上述由梧州市旅游局负责。

    五、促进两市在城市建设与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联系与交流,加强两市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交流。

    (一)城市建设。

    1.加强两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经验交流,定期交流城市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管理的经验。重点加强推进市政公用事业行业市场化、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以及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交流。通过经验交流和学习,提高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水平。

    2.加强建设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两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搭建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联系和合作,特别是城市规划设计、城市景观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联系与合作。通过企业之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优势互补,不断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

    (二)文化艺术。

    两地文化部门进行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为对方文化的交流、考察、研习、宣传等工作提供协助,协调处理两地文化合作事宜。发掘两地可予配合的文化项目,协调处理两地文化合作事宜。充分利用两地的文化资源,加强两地专业、业余演出团体的联系沟通,培育演出市场,拉动两地文化产业的发展。

    充分发挥梧州、江门地方传统文化资源优势互补的合作优势,实行区位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鼓励、扶持两地文艺团体的文化交流到对方作商业性演出,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要做好文艺团体的宣传和推介,增强两地文艺团体的合作,培育成熟的演出市场。

    (三)体育交流。

    加强两市体育交流,定期和不定期互派体育团体举办群众性体育比赛和竞技体育比赛,推动两地体育工作的发展。在业余训练方面加强人才的交流,做到训练项目优势互补,尤其在足球、跳水、举重和田径、击剑、摔跤等项目进行互访和交流。教练员实行互派培训,以提高两地教练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上述第(一)项由梧州市建规委负责,第(二)项由梧州市文化局负责,第(三)项由梧州市体育局负责。

    六、加强部门联系,密切两市市级领导间的联系。两市政府部门间应密切来往,相互了解,增进友谊,促进部门间的合作。建立两市经济交流与合作情况通报制度,促进两市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健康发展。

    建立市级领导沟通机制和政府组成部门联动机制,根据双方相关部门、企业提出合作的具体项目和内容,双方政府领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访问,加强沟通和交流,促进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上述由梧州市市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七、加强信息沟通,提供相互合作窗口。相互在对方的政府网络平台设立信息交流网页,为双方开展交流与合作提供有效联系渠道。及时交换经贸、科技等方面的信息,做好两市间的咨询服务。

    (一)通过江门市政府及其他部门的网络平台,登载梧州市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经贸、科技等信息,加大宣传梧州市的力度。

    (二)联合开展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加速建设高速宽带信息网络平台,加快数字与信息交流,在虚拟工程设计和技术咨询等方面展开合作,并使之成为两地政府科技信息和技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之一。

    上述第(一)项相关内容由梧州市市直各有关部门提供,梧州市科技局负责在互联网上发布。第(二)项由梧州市科技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