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六月三十日

  七台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提高我市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

  成立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总指挥。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区、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8297714、8297726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一)救灾组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为市民政局。

  职责:负责设置灾民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济物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二)抢险组

  成员单位:军分区、武警支队、七煤公司,责任单位为七台河军分区。

  职责:负责抢险救灾;对灾害体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灾害;组织建立好本单位抢险队伍,所有抢险人员要自备工具。

  (三)运输组

  成员单位:市交通局、电业局、通信公司和七台河火车站,责任单位为市交通局。

  职责:按指挥部要求抽调一定数量的应急抢险车辆,运送抢险人员、物资和撤离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四)安全保卫组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武警支队,责任单位为市公安局。

  职责:维护好受灾地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的安全和火灾预防及扑救;保护重要部门和基础设施安全。

  (五)物资供应组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电业局、粮食局、石油公司,责任单位为市财政局。

  职责:优先安排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资金,及时下拨抢险物资和资金;保证受灾地区电力、粮食、油料和其它食品的供应。

  (六)灾情技术组

  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建设局、水务局、气象局和桃山水库,责任单位为市国土资源局。

  职责:及时向市政府提供雨情、非正常天气预报以及有关气象信息;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灾害信息的调查、收集、整理和上报;进行灾情评估,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设想及治理措施。

  (七)宣传综合组

  成员单位:市广播电视局、国土资源局、日报社,责任单位为市广播电视局。

  职责:搞好防灾工作的宣传,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防灾行动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报道;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中出现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报道。

  工作组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进一步细化本组职责,形成《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工作方案》,并于七月初报送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一)物资管理和经费

  抢险救援人员的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统一纳入各级地方政府自然灾害救灾系统,由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调动、整合。因自然因素造成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二)抢险人员配备

  在地质灾害易发期间,由军分区组织各区武装部和七煤公司人武部,以三区为单位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抢险队伍。抢险队伍在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分布在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成立以武警部队为主的机动抢险队伍,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直接指挥,保证紧急抢险的需要。机动抢险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负责爆破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体的抢险任务,以及转移人员及重要物资等。要在汛期前落实好抢险器材,并搞好技术培训。

  (三)物资准备

  地质灾害易发期间,要筹备推土机7台,挖掘机5台。其中新兴区推土机2台,挖掘机2台;桃山区推土机1台,挖掘机1台;茄子河区推土机4台,挖掘机2台。并落实好存放单位。对防灾所需的木材、铁线、绳索等物资,各区也要做好贮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发生频繁,以泥石流、地面塌陷、崩塌、滑坡为主,主要分布在茄子河区宏伟镇丘陵山区和河流两侧,以及茄子河区和新兴区的煤矿开采区域。

  (二)地质灾害等级和范围

  重点防治地区:位于茄子河区宏伟镇小泥鳅河流域和岚峰流域,主要灾种为泥石流,分布面积220平方公里。

  次重点防治地区:位于新兴区、茄子河区。主要灾种为因采煤造成的地面塌陷,分布面积185平方公里。全市塌陷区有116平方公里,平均塌陷深度达1.5米,其中新兴区塌陷面积97平方公里。

  一般防治地区:除重点、非重点防治地区以外的其它地区,主要灾种为小型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

  (三)2004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据市气象部门提供预报资料,我市今年汛期降水量将达到520-540mm,总量高于近几年(历年508mm),降雨集中在7-9月份。如发生大于50mm/h的高强度降水,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应予以高度重视。

  四、地质灾害调查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发生后,市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其它部门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上报当地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查明灾害发生的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措施,防止灾害再次发生或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五、地质灾害预警方式与通讯保障

  (一)通过电话传递地质灾害灾情及发展趋势信息。

  (二)根据地域分布情况,可采用广播、锣、鼓等方式通知。

  六、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

  按照“先人员后物资”的原则,安排转移顺序。本着安全就近的原则安排地点。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勃利县人民政府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县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发区的主要受灾村屯安置地点是:双兴村转移到岚峰村;沭山村转移到环山村;山泉前村转移到后村;鹿山村向高岗公路转移,然后分批向龙泉、安山村转移;长龙山村向三合村转移;永山屯向朝阳屯转移。其它有灾害危险的村屯,当险情发生时,乡(镇)政府可按具体情况机动调整安置地点,确保群众安全。联络信号以各村广播或派人入户通知的方式,转移时一定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地面塌陷等次重点地区,由所辖区政府负责,就近安置到学校、医院。

  地质灾害发生后,卫生、防疫系统要按照国家规定,对灾区及时进行医疗救护和灾区防疫。

  附件: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具体标准如下:

  (一)特大型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速报要求

  速报原则:情况准确,上报迅速,以区、县为基础。

  具体要求:

  (一)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所在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6小时内速报市级主管部门,同时速报省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以后每24小时向国土资源部和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委托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二)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所在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于12小时内速报市级主管部门,同时速报省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以后每24小时向国土资源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三)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所在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于24小时内上报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速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四)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所在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三、速报内容

  (一)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二)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抢险救灾工作;

  2、基本灾情;

  3、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4、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5、发展趋势;

  6、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7、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