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七台河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根据市气象部门提供的预报资料,我市今年降水量将达到520-540mm,较往年偏多(历年508mm),降雨主要集中在7-9月份。如发生大于50mm/h的高强度降水,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我市汛期地质灾害主要以泥石流、地面塌陷、崩塌、滑坡为主,重点区域在茄子河区宏伟镇、新兴区等地。具体如下:

  (一)宏伟镇泥鳅河西山泥石流

  (二)宏伟镇三岔河冲沟泥石流

  (三)宏伟镇峻山村泥石流

  (四)宏伟镇京石泉村泥石流

  (五)宏伟镇安山村泥石流

  (六)宏伟镇丰山村泥石流

  (七)宏伟镇向阳山村泥石流

  (八)宏伟镇城山村泥石流

  (九)宏伟镇永丰村泥石流

  (十)宏伟镇虎山村泥石流

  (十一)宏伟镇钟山村泥石流

  (十二)宏伟镇桃山村泥石流

  (十三)宏伟镇连山村泥石流

  (十四)宏伟镇群山村泥石流

  (十五)宏伟镇河东村泥石流

  (十六)宏伟镇长山村泥石流

  (十七)宏伟镇峻东村泥石流

  (十八)中心河乡付业场村泥石流

  (十九)中心河乡金乡村泥石流

  (二十)宏伟镇河东村地面塌陷

  (二十一)宏伟镇宝山村地面塌陷

  (二十二)宏伟镇富山村地面塌陷

  (二十三)铁山乡新发村地面塌陷

  (二十四)铁山乡铁山村地面塌陷

  (二十五)铁山乡立新村地面塌陷

  (二十六)铁山乡创新村地面塌陷

  (二十七)茄子河镇朝阳村地面塌陷

  (二十八)茄子河镇向阳村地面塌陷

  (二十九)茄子河镇龙头村地面塌陷

  (三十)茄子河镇正阳村地面塌陷

  (三十一)红旗镇原市福利院地面塌陷

  (三十二)东风矿地面塌陷

  (三十三)新兴区老政府地面塌陷

  (三十四)红旗镇红升村地面塌陷

  (三十五)红旗镇新村地面塌陷

  (三十六)新兴矿工人村地面塌陷

  (三十七)红旗镇太河村地面塌陷

  (三十八)红旗镇新启村地面塌陷

  (三十九)落燕湖地面塌陷

  (四十)宏伟镇前山村潜在崩滑体

  (四十一)宏伟镇前山村潜在崩滑体

  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及其防治措施

  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

  (一)宏伟镇城山村泥石流

  位于茄子河区宏伟镇城山村,山坡坡度35°,沟谷内松散堆积物厚3米,植被覆盖率10%。处于易发阶段,严重威胁着村民及交通安全,隐患较大。

  (二)宏伟镇鹿山村泥石流

  位于茄子河区宏伟镇鹿山村东侧,松散堆积物厚度3.5米。该处泥石流于1998年开始发育,近年连续有小型泥石流发生,目前仍未治理。如遇强降雨,鹿山村泥石流将威胁居民生命安全。

  (三)宏伟镇京石泉村泥石流

  位于茄子河区宏伟镇京石泉村,山坡坡度15°-45°,松散堆积物厚度约5米。近年曾连续发生小型泥石流,直接威胁居民安全。

  (四)宏伟镇峻山村峻东点泥石流

  位于宏伟镇峻山村,山坡坡度15°-50°,松散堆积物厚度约5米。1998年曾发生泥石流冲毁公路,直接威胁交通安全。

  (五)新兴区老政府地面塌陷

  防治措施:

  (一)在泥石流和塌陷易发地段设立警示标志牌。

  (二)汛期期间村、镇应派人值班监测,落实专人对塌陷及墙体裂缝进行监测,对严重开裂房屋暂停使用;对塌陷扩大或突发裂缝,应将人员和物品撤离危险区。

  (三)在泥石流易发区的山坡底部设置截流沟,疏导泥石流堆积物。

  (四)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并组织群众迅速撤离。

  (五)在强暴雨发生时,村民经过泥石流易发区时,应注意观察规避。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切实落实和完善领导责任制,明确领导、单位、岗位及个人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的监督检查。

  (二)明确重点,加强防范,做好险情巡查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易发期,目前我市已逐渐进入汛期。各区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单位,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对辖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并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防治方案。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切实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勃利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导,落实防治工作方案。

  (三)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做好监测、预警和治理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填报明白卡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提高防御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地质灾害的防范与治理。

  (四)多方合作,密切配合,做好防灾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减灾防灾工作。要加强对丘陵山区的城镇、乡村、矿山、交通干线、旅游区、库区、江河沿岸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隐患区的监测、防范和治理,有效地防止泥石流、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要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防止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严格制度,狠抓落实,做好值班、应急处理和上报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要求,建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速报及汛期值班制度。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奔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同时按照速报制度要求予以上报。地质灾害发生时,因违反规定人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市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8297726、8297714、8297710(传真)。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伦国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刘志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朱志东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李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