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高坪、嘉陵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争在2004年使我市全面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希望各单位接通知后积极行动起来,结合本单位实际,梳理整改,精心打造,要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资金到位,管理严格,大力搞好单位绿化、美化工作。同时,各单位和居民要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和室内的绿化美化活动,保证质量,提高档次,对照园林式单位评选标准使本单位园林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凡市辖三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军部队均属创建对象,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的安排布署情况于2004年11月22日前报市创建办(市创建办设在市建设局内)。联系电话:2225912,联系人:张世民、李涛波。

  附:1、南充市园林式单位评选标准

  2、南充市园林式单位申报表

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