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建设局 市文化与出版局 市卫生局 市工商局
二○○四年十一月

  为贯彻中央、省有关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结合漳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

  经过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各种设施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排查教职工队伍的工作基本完成;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对少年儿童的安全保护程度明显提高。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结合校园特别管护区建设,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应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对学校食堂操作规程、消防设施、学生宿舍的防火意识和学校门岗的保卫工作进行重点的隐患排查。

  (三)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要一律限期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其他工作人员要及时调离或辞退。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组织部署、排查摸底、综合治理、检查验收四个步骤展开。

  (一)组织部署。时间从11月上旬至11月15日。各县(市、区)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行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当地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当地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摸底。时间从11月20日至11月25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一次自查摸底,分析原因,研究具体的整改办法。

  各地可参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检查项目,制定本县(市、区)开展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三)综合治理。时间从11月26日至12月15日。各地对自查中发现的学校安全隐患和整治部门按职能分工和权限,进行综合治理。

  (四)检查验收。时间从12月15日至12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检查和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中遗漏的单位和安全隐患以及执法不到位的问题。各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应将验收情况向市教育局(联系单位:德育科)和市公安局(联系单位:治安支队)作出书面反馈。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地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提出的四项重点工作,要在当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确定牵头部门,尽快组织实施。

  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行动。由各地教育、公安、司法、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要对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彻底整治,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音像制品经营店、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使校园周边环境有明显改善。

  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由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要把侦破、查处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于已经发生、尚未侦破的侵害校园和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集中力量,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破获的案件,司法机关要依据国家法律从重从快判决。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各地要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报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的单位和违法行为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认真汲取以往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研究总结各项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特别是对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的措施和工作方法,要进行巩固和完善,形成工作制度。

  六、专项整治治行动主要检查项目

  (一)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

  1、校(园)周边交通状况

  (1)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2)是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

  2、校(园)周边违章建筑

  (3)有无各种噪音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4)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3、校(园)周边营业场所

  (5)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

  (6)学校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4、校(园)周边治安报警机制

  (7)学校周边是否设有报警点,接警、出警是否及时

  (8)学校周边有无定点巡逻制度

  (9)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是否有效建立

  (二)全面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工作

  1、组织领导

  (1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指定专门机制和人员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11)校(园)长安全负责制是否落实、是否有一位副校(园)长分工负责、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制度建设(下列各项均要求有正式文本)

  (12)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13)是否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4)学校内部的各个岗位是否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

  (15)有无并严格执行门卫、保卫的值班、巡逻制度

  (16)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7)有无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8)有无并严格执行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

  (19)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劳动中是否有保证学生安全的要求

  (20)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有无规定专门线路及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

  (21)校园网对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能否有效防范

  (22)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

  (23)是否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4)有无社会、家庭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机制

  (25)有无严格的儿童接送制度

  (26)有无并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3、安全教育

  (27)安全教育课程课时安排情况,教育内容是否充实有效

  (28)是否坚持开展丰富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29)每年是否有定期的安全自救演练,师生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30)师生是否了解和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尤其是对预防溺水和遵守交通规则有关制度的了解情况

  (31)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无专门的帮教措施

  4、建筑及设施

  (32)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3)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和及时维修

  (34)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

  (35)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

  (36)校园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37)图书馆、学生宿舍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38)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39)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锅炉等特殊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查

  5、卫生及健康

  (40)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有无执业资格,是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学校食堂是否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41)学校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42)食堂工作人员和幼儿园保教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43)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的制度

  (44)有无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措施

  (45)是否做到学生定期体检

  6、交通安全

  (46)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有无定期保养、维护,保证安全的规定

  (47)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是否符合合法手续和安全要求

  (48)是否能够做到校车不超载,学生不上超载车

  (三)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

  1、民办学校(园)

  (49)有无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证,办学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0)对各类违规的民办学校是否有限期整改的措施

  2、教职工管理

  (51)现有的教职工和从业人员是否符合有关的资格,要有无精神病和传染病等

  (52)新录用或聘任教职工(包括临时人员)时是否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用人标准

  (53)是否有妥善安置不适合在学校工作的人员的措施

  (54)是否有对教职工严格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理办法

  (四)严肃查处伤害中小学生及儿童的案件

  (55)伤害中小学生及儿童的重大案件是否及时侦破

  (56)对破获的案件是否依法从重从快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