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当前,春节、各级“两会”即将临近,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和各地“两会”的顺利召开,为维护好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针对当前我市农村火灾高发和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突出的严峻形势,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农村火灾多发势头,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做好当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狠抓农村消防工作

  各级各部门务必加强对当前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的原则,充分认识加强当前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南平”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春节前,各乡镇要与各村民委员会,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村民小组与各农户签订消防安全公约;二是落实宣传工作要求。特别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对农户的消防安全宣传作为一项硬任务,在1月底前要结合当地实际,统一印制消防常识宣传单送到家,落到户;三是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近期,各县(市、区)、各乡镇要对农村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对农村的木屋区、缺水区和偏远山区以及孤寡老人居住区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四是落实基础设施和消防兼职队伍。要求各乡镇和村都要进一步落实南政办[2004]70号《关于切实加强乡镇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精神,建立必要的消防队伍和在重点部位、村民聚集区域设置蓄水池,建立夜间打更制度等措施,确保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进行初始救助,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

  二、强化措施,认真做好消防隐患整改

  经过近几年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虽然取得一定成绩,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特别是一些旧的隐患未消除,新的隐患又出现,当前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隐患整改的落实上,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要树立法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市区的高层建筑,在明确原先法人单位消防责任主体的基础上,要明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责任,将隐患整改任务书一并下达相关部门,以加强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二要制定整改方案。各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南平城区存在火灾隐患的22栋高层建筑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内容、时限,责任到人,按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要加强对隐患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整改方案要在1月20日前报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三要继续强化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实行重点督办。对火灾隐患严重,整改难度大的重点建筑物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报政府挂牌督办;四是及时跟踪督查。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隐患单位的检查督促,对火灾隐患没按期整改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关停或改变使用功能,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相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社区要在春节前组织人员按照整改方案及时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系列活动

  春节期间,人流和物流急剧增加,群众喜庆活动相对集中,旅游景点人流量大,各级“两会”又相继召开,消防保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当前主要开展好以下四项活动。一是要开展一次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各地要组织新闻、教育、文化等部门开展一次相对集中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通过消防站对外开放、悬挂横幅等方式,把消防宣传工作引向深入,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态势,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地区和城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三是要开展一次相对集中的火灾隐患整改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加大整改力度,努力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四是要开展一次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活动。

  四、落实责任,消除各类火灾苗头

  各地要按照《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及《福建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是要落实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的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消防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各级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主管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二是落实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责任。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领导好组织好本系统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三是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督查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专项治理的职责分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本行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积极督促火灾隐患整改,有效保障消防安全;四是要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作用,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协调、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参谋作用,对隐患整改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00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