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落实环境质量行政负责制,市政府决定对宝马纸业公司等11个市、县(区)属重点超标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对市、县(区)属企业的限期治理按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市属以上企业必须按要求时限完成污染治理,环保和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县(区)属企业由县(区)政府按要求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并负责抓好落实。

二、限期完成重点污染源治理。各企业限期治理时限为:(1)华亭煤电股份公司陈家沟煤矿废水治理项目,2005年10月30日前建成试运行。(2)华亭煤电股份公司华亭煤矿废水治理工程,2005年6月30日前建成试运行。(3)华亭煤电股份公司砚北煤矿废水治理改造扩建工程,2005年10月30日前建成试运行。(4)丰华冶炼股份公司硅铁冶炼烟气粉尘治理项目,2005年6月30日前建成通过验收。(5)华煤集团新窑煤业公司矿井废水治理工程, 2005年8月30日前建成通过验收。(6)峡中水泥厂机立窑烟气粉尘综合治理工程,2005年10月30日前建成试运行。(7)华亭县东华镇煤矿废水治理项目,2005年10月30日前建成试运行。(8)宝马纸业公司造纸废水治理工程,2005年6月底试运行,8月30日前通过达标验收。(9)百兴集团造纸制革废水治理工程,2005年6月底试运行,8月30日前通过达标验收。(10)泾川县王母泉啤酒公司废水治理工程,2005年10月30日前建成试运行。(11)庄浪县洛龙水泥公司粉尘治理工程,2005年9月30日前建成试运行。

三、对限期治理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县(区)政府要落实挂牌督办制度,靠实责任,抓好落实。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治理。对有关部门及执法人员监管不力或行政不作为,干预环保执法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各级环保、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监督,落实措施,确保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按期完成。

二OO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