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昭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04]114号)和《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市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昭发[2005]4号)精神,在新一轮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市政府工作部门作了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置通知如下:

在市财政局加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撤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市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组建市经济委员会,市乡镇企业局不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在市经济委员会加挂市乡镇企业局牌子;撤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组建市商务局,在市商务局加挂市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牌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煤炭工业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上述调整,昭通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0个: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煤炭工业局。市监察局与市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