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市中心城区粘土砖厂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五年四月十九日

吉安市中心城区粘土砖厂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耕地,保护吉安市中心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今后一个时期对中心城区(吉州、青原、吉安县城区)的粘土砖厂进行全面整治。为使此项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方案。(其他县、市参照此方案执行)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既要依法办事,又不影响城市建设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

  二、目的意义

  整治中心城区粘土砖厂的目的意义在于切实保护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保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淘汰实心粘土砖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步伐,促进我市墙体材料工业的结构调整,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三、主要任务

  1、全面调查掌握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城区为重点的全市范围内粘土砖厂及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建设和布局情况。

  2、对在中心城区近期规划建设范围内,占用耕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城市建设,破坏道路的粘土砖瓦窑予以先行关闭拆除。

  3、规划、扶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建设、生产、销售。确保2008年前我市中心城区内粘土砖瓦窑停产关闭、退出市场,新型墙体材料在建设领域内普及。

  四、中心城区粘土砖厂和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生产、建设情况

  (一)中心城区粘土砖厂生产建设情况

  中心城区共有粘土砖厂58家,其中吉州37家,青原10家,吉安县城区11家。

  1、占用情况。总用地面积1160亩,占耕地271亩,其它土地889亩,其中吉州用地面积817亩(占耕地188亩,其它土地629亩);青原用地面积210亩(占耕地83亩,其它土地127亩);吉安县城用地面积133亩(不占耕地)。

  2、年生产能力。中心城区粘土砖年生产能力为3.2亿/标块,其中吉州2.04亿/标块,青原0.42亿/标块,吉安县0.74亿/标块。

  (二)中心城区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生产建设情况

  我市吉州、青原两区现有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11家,年生产能力达1.81亿/标块。(其品种有:烧结页岩砖、煤矸石砖、粘土空心砖、水泥空心砖等)其规格与实心粘土240×115×53mm标准相同,其价格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与实心粘土砖相差不大,详见说明。

  (三)中心城区粘土砖厂存在的问题

  经市国土局、市规划处、市墙革办联合调查认为,中心城区粘土砖厂存在严重破坏耕地,破坏城市道路,影响城市近期规划,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等诸多问题。近年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建议和提案中,强烈呼吁政府加以整顿治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

  五、整治的步骤和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4月1日-5月31日)

  由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处、市墙革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组成联合宣传组,在全市中心城区(吉州、青原、吉安县城区)范围内,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整治粘土砖厂的目的、意义。通过宣传教育,务求使粘土砖厂业主的思想统一到国家法律法规上来,使粘土砖厂的业主自觉放弃落后的制砖工艺和设备,将资金转向投入到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建设上来。

  (二)整治阶段(2005年6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05年6月1目-2005年9月30日),关闭10家粘土砖厂。

  吉州区禾埠乡岔路口、余家河共有7家机砖厂,它们分别为:岔路口一砖厂、闽赣砖厂、甫前砖厂、果园砖厂、五星机砖厂、闽新机砖厂、岔路口二砖厂;青原区枫塘第一砖厂、第三砖厂、胜泰砖厂。这10家砖厂在吉安市中心城区内,严重破坏耕地、城市道路,破坏城市大气环境,影响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影响城市近期规划。市粘土砖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对以关闭的粘土砖厂要限止在规定时间自行关闭、拆除,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执行的,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强行予以关闭、拆除。对业主搬迁到规划区外,投产建设新型墙体材料的,有关部门应予以扶持。

  第二阶段(2005年10月1日—2006年9月30日),关闭10家粘土砖厂。

  吉州区禾埠曾家砖厂、禾埠吉丰砖厂、禾埠金坪砖厂、樟山第二机砖厂、白塘闽东机砖厂、长塘其昌砖厂;青原区河东第一砖厂、江东砖厂、河东粘土空心砖厂、友谊砖厂,这10家粘土砖厂虽在近期城市规划建设区外,但处在铁路、公路沿线,影响城市景观,破坏耕地资源,污染大气环境。要提前向这10家粘土砖厂业主打招呼,劝其在规定的时间另择点改投产新型墙体材料。对业主不自行关闭、拆除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强行关闭、拆除。

  第三阶段(2006年10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粘土砖厂管理,除个少数别粘土砖厂确因特殊建筑部位(如仿古建筑修缮等)需要保留外,其他粘土砖厂要在2007年12月31日前改为投产新型墙体材料,否则依法予以取缔。

  (说明:分两批关闭、拆除中心城区20个粘土砖厂,不会影响吉安市的建筑市场,因为:一、这20个粘土砖厂的年生产能力为2.5亿块/标砖,现吉州、青原的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加上2005年新建企业)的年生产能力将达3.0亿/标砖。也就是说新型墙体材料的年生产能力大于关闭、拆除的粘土砖厂的能力。二、粘土砖的价格为0.125元/标砖,新型墙体材料的价格为0.14元/标砖,两者价格相差0.015元,对建筑造价影响较小。)

  六、组织领导

  中心城区粘土砖厂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为使这项工作能依法顺利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吉安市中心城区粘土砖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的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国土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局、市规划处、市墙革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以及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政府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甘水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市国土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处、市墙革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具体整治业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墙革办,联系电话:825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