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10月26日是我省第十个“江西省环卫工人节”。根据省建设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第十个“江西省第十届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的通知》(赣建城[2005]11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市容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吉安市庆祝“江西省第十届环卫工人节”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

  吉安市庆祝第十个“江西省环卫工人节”活动方案

  市市容监督管理局  市总工会
(2005年4月12日)

  今年10月26日是我省第十个“江西省环卫工人节”,为使环卫节庆祝活动开展得隆重、热烈、富有成效,根据省建设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第十个“江西省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的通知》(赣建城[2005]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以弘扬环卫工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无私奉献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第十届江西省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弘扬我市环卫系统干部职工建设吉安、美化吉安的光辉业绩,增强社会各界对环卫事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增进广大环卫工人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激励他们为促进吉安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和实现“新变化、新台阶、新跨越”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成立庆祝环卫工人节活动筹备领导小组。

  组 长:吉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庆亮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思仁

  市市容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润初

  市总工会主席          王淑敏

  成 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方

  市文明办副主任         李发生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肖加迪

  市文化局副局长         周生卿

  市总工会副主席         周承光

  市市容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邹凌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市容监督管理局,邹凌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肖丹、刘亚男,联系电话:8234968 、13033294563。

  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工作机构,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

  1、活动宣传。(2005年4月—10月)

  (1)集中一段时间在新闻媒体宣扬和反映我市环卫工人业绩和精神风貌;

  (2)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3)印发以市政府名义给环卫工人的慰问信;

  (4)印发以全市环卫工人名义致全市广大市民的公开信;

  (5)市领导慰问一线环卫工人。

  2、庆祝大会。(2005年10月24日)

  在吉安市举行庆祝江西省第十届环卫工人节暨表彰大会。

  3、工作督查。(2005年8月)

  在全市环卫行业开展工作考评,重点对环卫作业质量、环卫基础建设和投入、环卫职工作业条件及福利待遇等方面进行督查考评,为评选城市环卫先进单位提供依据。

  4、劳动竞赛。(2005年10月)

  组织各县(市、区)环卫清扫职工举行清扫大比武,根据清扫质量、速度、效果综合评定最佳岗位能手。

  5、评选先进。(2005年8月上旬)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环卫工作的重视和对环卫工人的关怀,大力表彰环卫职工的先进事迹,拟在全市开展评选“市城市环卫先进集体”、“市城市美容师”和“市城市环卫先进工作者”活动,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6、演讲比赛。(2005年10月)

  通过开展以“爱我环卫”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培养环卫工作者的敬业意识,树立环卫队伍良好形象。

  7、文艺汇演。(2005年10月24日)

  文艺演出的主题是:爱岗敬业、服务社会、造福人民。表演节目由13个县(市、区)环卫部门组织。参加人员可以是环卫职工、家属,也可请热心环卫事业的专业人员。6月底,各环卫处(所)将节目名单上报活动筹备处,各单位上报节目不少于3个。节目形式可以是小品、相声、歌舞、诗朗诵等,各单位要将节目名单、内容概要一并上报。8月下旬,市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县(市、区)节目进行观摩筛选,确定调演节目,并向省厅报送节目。10月24日举行调演。在文艺汇演结束后,将组织优秀节目到各县(市、区)以广场文化的形式进行巡回演出,扩大宣传范围,唱响环卫主旋律。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隆重庆祝第十届环卫工人节。

  各县(市、区)一定要把庆祝活动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各级领导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关心、慰问环卫工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抽出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确保活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各项工作按时保质落实。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环卫工人多办实事,改善环卫工人的劳动、生活条件,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环卫职工的社会地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全民环卫意识,为创建清洁文明城市起到推动作用。

  附件:1、吉安市城市环卫先进集体、吉安市城市美容师、吉安市城市环卫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2、宣传标语。

  附件一:吉安市城市环卫先进集体、吉安市城市美容师、吉安市城市环卫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吉安市城市环卫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地方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2)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精诚团结,廉政勤政;

  3)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检查、有创新,年终有总结,能出色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4)重视和加强内部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职工素质,努力改善工人劳动条件,关心职工生活。

  2、“吉安市城市美容师”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热爱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志,关心集体;

  3)工作任劳任怨,不怕苦、脏、累,在单位上起到模范作用,受到社会上好评;

  4)必须是在环卫一线工作五年以上(临时工需在环卫一线工作二年以上),并有突出表现的环卫工人。

  3、“吉安市城市环卫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积极上进,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环卫工作,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关心集体,公而忘私;

  3)工作任劳任怨,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并受到大家好评;

  4)在环卫工作一线或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的职工(临时工需在环卫一线工作二年以上)。

  二、表彰名额

  这次表彰“吉安市城市环卫先进集体”3个,“吉安市城市美容师”13名(各县<市、区>1名),“吉安市城市环卫先进工作者”27名(吉安市环卫处3名,其他县<市、区>各2名),环卫先进集体一线班组不少于80%,“城市美容师”为一线工人,“城市环卫先进工作者”一线工人不能少于80%。

  三、评选要求

  1、各地要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有其他劣迹者,不能推荐。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要求,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按附表(可复印)一式叁份逐级上报,其中参与评选“吉安市城市环卫先进集体”的单位按要求填写“先进集体登记表”并附详细事迹,材料上报吉安市市容局,由市局结合八月份的工作考评综合评定。八月底,我市将从受表彰单位和个人中推荐“江西省城市环卫先进集体”(3个)、“江西省城市美容师”(1名)、“江西省城市环卫先进工作者”(5名)。

  3、上述各项推荐表请于8月10日前报市市容局,若不具备条件可以不推荐或少推荐。

  四、总结表彰

  对评选出的“吉安市城市环卫先进集体”、“吉安市城市美容师”、“吉安市城市环卫先进工作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10月24日的江西省第十届“环卫工人节”庆祝大会上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