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小规模商业企业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一般纳税人资格小规模商业企业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审批表》
福建省宁德地区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
公布日期:2005-04-01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内国税出函[2005]1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4-0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地区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县(市)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小规模商业企业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一般纳税人资格小规模商业企业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审批表》
福建省宁德地区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热门知识推荐
手机查看
热门城市:
热门区县:
专业找律师:
热搜标签: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4 粤ICP备180722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