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今年是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这项工程的攻坚之年。经过前几年各级人民政府、通辽市通信分公司的共同努力,我市大部分乡村已实现通电话。目前,全市还有少部分村没有实现通电话。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任务

“村村通电话工程”,是贯彻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是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边疆地区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村村通电话工程”的实施不仅会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缩小城乡差别,推动我市农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等各项工作的开展,而且将会缩小我市城乡数字鸿沟距离,创建农村公平信息社会,推动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起到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来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克服困难,保证在今年年底前按质按量完成我市“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任务。

二、全市“村村通电话工程”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

目前,我市现有不通电话行政村444个,主要分布在扎鲁特旗、奈曼旗、科左中旗、开鲁县、库伦旗、科左后旗、科尔沁区等7个旗县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2005年底上述地区的行政村要全部实现通电话。通辽市通信分公司具体负责全市“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任务。市政府要求市通信分公司要优选接入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如期完成全市“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任务。

三、关于“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的具体要求

(一)各级旗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其承担的任务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实施,配合通辽市通信分公司如期完成“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任务。

(二) “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涉及到的VSAT卫星站和SCDM基站选址、电杆、铁塔占地,以及通信线路、光缆辐射等涉及到的有关问题,由旗县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对于建设SCDMA基站铁塔用地,按照工程进度的需要给予办理使用土地的相关法律手续,土地费用应按照公益性事业使用土地性质最低价收取。

(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村村通电话工程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05]1号)精神,“村村通电话工程”所用外电,距行政村1公里以内的,供电部门负责提供220伏到380伏的电源,并按照农村民用电标准收取电费。

(四)相关部门参与抓好协调落实,无线电频率占用问题和税收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村村通电话工程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05]1号)要求执行。

四、切实加强全市“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村村通电话工程”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目前,我市的未通电话村都属于条件差、困难多、施工难度大的偏远地区。如期完成这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旗县区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为切实推进全市“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工作开展,市政府成立了全市“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要求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村村通电话工程”领导小组,由旗县区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抓好落实。市通信分公司要强化对相关旗县区通信分公司的组织领导,督促其认真做好 “村村通电话工程”施工,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全市村村通电话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国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国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羌 谅 市网通公司总经理

成 员:吕占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桑 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长青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杨福德 通辽电业局副局长

吴全林 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 亚 科尔沁区副区长

韩宪军 扎鲁特旗政府副旗长

吴吉日力特 科左中旗政府副旗长

刘进贤 开鲁县政府副县长

王守义 科左后旗政府副旗长

王喜伦 奈曼旗政府副旗长

王清江 库伦旗政府副旗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辽市通信分公司,办公室主任:丁海荣(兼),联系电话:8239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