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公安部提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总体要求,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五进”活动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手段。此项活动的开展,对于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有着重要意义。《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和部门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进社区”活动

  1、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牵头,民政、城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公安交警部门配合。

  2、主要工作:

  (1)创建“交通安全社区”,每个社区必须建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室,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墙报、板报,书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创建活动。

  (2)采取举办知识讲座、放录像专场等形式,在各个社区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在各个社区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牌。

  3、目标:到今年年底,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全市60%的社区。

  (二)“进企业”活动

  1、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牵头,规建、交通、经委等部门负责,公安交警部门配合。

  2、主要工作:

  (1)交通系统在客货运输企业、车站有计划地对企业法人、行政管理人员、车主、驾售人员,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内,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建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室,定期办好墙报、板报。每个车站必须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宣传站,向过往旅客宣传。在超长客车和短途客车上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

  (2)规建系统重点抓好城市公交的客运交通安全工作,在公交车上制作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

  (3)各企业主管部门切实抓好所属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目标:到今年年底,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全市100%的客货运输企业和80%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三)“进学校”活动

  1、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牵头,教育部门负责,宣传、团委、公安交警部门配合。

  2、主要工作:

  (1)在教育系统局域网上开通“交通安全网络学校”;制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行为规范手册下发到各学校;在各学校建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室,定期开展活动;全面推广“小手牵大手文明行走在宜宾”活动。

  (2)宣传部门、团委组织学校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文娱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4)公安交警部门组织民警每年至少两次深入联系的学校,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目标:到今年年底,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全市公路沿线40%的学校。

  (四)“进农村”活动

  1、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牵头,各乡镇政府和农业、农机、劳动就业部门及村委会负责,司法、公安交警部门配合。

  2、主要工作:

  (1)各乡镇政府要以创建“交通安全村”为载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计划,以公路沿线行政村为重点,抓好村民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争取在每个村社都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定期开展活动。在公路沿线、场镇、田间地头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2)劳动就业部门每年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一天的交通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3)农机部门认真抓好农用车车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4)公安交警部门要定期深入主干公路沿线的场镇和交通安全村,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3、目标:到今年年底,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全市公路沿线30%的行政村。

  (五)“进家庭”活动

  1、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牵头,宣传、广电、经委等部门负责,公安交警部门配合。

  2、主要工作:

  (1)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把活动成效辐射到每个家庭。

  (2)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3)商务、工商部门要组织大型商场采用在卖场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在购物袋上印制交通安全警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4)公安交警部门要在车管大厅、检测站、政务中心等对外办公场所设置宣传点,通过挂图、录像,向办事群众宣传办事程序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通过自办电视栏目和在城区设置的大型电子屏幕播放典型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群众。

  3、目标:到今年年底,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全市20000户以上家庭。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抓落实、抓出成效。市安监、监察、公安部门要对各区县、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活动开展好的地方和部门,要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