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我市第一轮修志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经过修志人员和社会各界近20年的艰苦努力,于1999年在全省11个地市率先完成第一轮修志任务,且6部志书全部获奖,其中《阳泉市志》获得省一等奖,《平定县志》获得全国一等奖、省特等奖,《盂县志》获得全国二等奖、省特等奖,《阳泉市郊区志》获得省二等奖,《阳泉市城区志》获得省三等奖,《阳泉市矿区志》获得省优秀奖,整体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全市第一轮修志工作任务完成后,市、县(区)地方志办公室陆续开始编纂市、县(区)年鉴与其他各类地情书,以及指导部门、乡村编修专业志、乡村志,但由于领导重视、自身努力、经费支持的程度不同,全市地方志工作开展很不平衡。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2]59号”文件印发的《山西省新一轮修志工作规划(200l—2015)》与2003年9月29日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部署,全省范围内的第二轮修志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圆满完成我市二轮修志任务已成为全市各级政府及方志部门今后一段时期内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全面启动和切实搞好我市二轮修志工作,确保在2010年左右圆满完成编纂出版新版《阳泉市志》、《阳泉市城区志》、《阳泉市矿区志》、《阳泉市郊区志》、《平定县志》和《盂县志》的任务,针对全市目前地方志工作状况,现就全面加强我市修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编史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与支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一纳入、五到位”,即要把修志工作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

  二、健全队伍。编史修志是一项专业性、知讲性、科学性相对较强的社会系统工程,没有一支较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是难以承担二轮修志任务的。各县区要按照方志工作专业要求来配备志办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县区志办班子不健全的要尽快健全,队伍需要充实的要尽快充实,不适宜从事修志工作的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要进行调整,以确保各个志办具有一支能够承担二轮修志重任的工作队伍。

  三、确保经费。方志部门的基本职能和作用是通过其精神文化产品来具体体现的,而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有赖于必要的经费作支撑。在二轮修志任务完成期间,除保证原来已有的正常经费外,每年要保证市志办6~8万元的专项修志经费、县区志办3~6万元的专项修志经费,以确保方志部门业务学习、队伍培训 、征集资料、编印志稿、外出调查等基本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创造条件。基本设施设备等办公硬件的配备是方志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市、县(区)志办是市、县(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要为市、县(区)志办解决工作必需的办公室、小车、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复印机等基本设施设备。

  以上意见,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不得敷衍塞责,以确保全市二轮修志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