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5年10月12日

西安市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实施方案
(2005年10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营造文明整洁、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贯彻城市容貌标准大力推进畅净宁亮新工程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05]18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今年10月中旬至明年3月底,集中在全市开展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化发展理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管理,依法行政,探索建立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长效机制,美化城市环境容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畅净宁亮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这次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检查、监督、协调、指导及考核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整治任务

  严格按照《关于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整治活动。

  (一)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

  (二)清理取缔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活动

  (三)拆除人行道乱搭乱建的棚亭

  (四)清理取缔占用人行道洗车、修车、焊接等占道施工作业及堆放物料行为

  (五)整顿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六)清理整顿沿街门店商业促销产生的噪音

  (七)与各单位、临街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八)整顿规范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九)清理人行道上残留的废弃物、障碍物,设置限制机动车辆停放的隔离桩(墩),设立人行道禁停机动车警示线、警示牌

  四、责任划分及工作要求

  (一)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

  责任单位:城6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城管执法局与各工商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负责检查监督。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通告》要求,依法清理取缔自发马路市场,流动售货、售物,擦皮鞋摊等占道经营行为;重点打击长期盘踞钟楼周边、案板街口和主干道上非法占道商贩;清理取缔沿街门店店外堆放、销售商品、出店设桌、摆放炉灶及钣金焊接等违法占道作业行为。

  (二)清理取缔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城6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管委会负责检查监督。

  工作要求:市市政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对各类占道宣传站(点)进行严格审核和登记;市城管执法局要严格按照《通告》规定的区域、时限对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坚决清理取缔建成区内搭建舞台从事商业宣传、促销等活动;对涂改、伪造审批手续,随意扩大经营范围,擅自变更用途等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严厉处罚。

  (三)拆除人行道乱搭乱建的棚亭

  责任单位:城6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建委、市市政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检查监督。

  工作要求:拆除主、次干道占用人行道非法设置的各类棚亭和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做到人行道通畅,无乱搭乱建行为,并及时恢复原有人行道路面。

  (四)清理取缔占用人行道洗车、修车、焊接等占道施工作业及堆放物料行为

  责任单位:城6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检查监督。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清理取缔占用人行道洗车、修车、焊接等占道施工作业及堆放物料等违法行为。

  (五)整顿非机动车辆停放站(点),规范停放秩序

  责任单位:城6区市容局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督促检查。

  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开展西安市2005年深化畅通工程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将主干道非机动车停放站(点)核准迁移至背街小巷。

  (六)清理整顿沿街门店商业促销产生的噪音

  责任单位:城6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检查监督。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清理临街门店促销超标音响设施,降低主要街区噪音,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七)与各单位、临街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责任单位:城6区市容局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市容局负责检查监督。

  工作要求:重新制定《西安市门前“三包”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样式,补充完善管理内容,明确管理责任、管理标准、处罚主体及依据;与各单位、临街门店重新签订《责任书》。

  (八)整顿规范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责任单位: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公安交管支队配合。

  工作要求:市城管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核准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站(点),制定整治方案;依据方案要求,取缔非法设置的停放站(点),清理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整顿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秩序。市公安交管支队按照市城管执法局要求,对拒不配合整顿的违法车辆,督促其接受处理后,再进行车辆年审。

  (九)清理人行道上残留的废弃物、障碍物,设置限制机动车辆停放的隔离桩(墩),设立人行道禁停机动车警示线、警示牌

  责任单位:由市市政管委会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公安交管支队配合。

  工作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公安交管支队负责勘察确定隔离桩(墩)、警示线、警示牌设立方案。市市政管委会负责清理占用人行道废弃物、障碍物,恢复人行道路面,设置隔离桩(墩)、警示线、警示牌,做到美观、醒目、合理。

  五、时间安排及阶段划分

  整治活动由2005年10月开始至2006年3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年10月14日至10月31日):宣传动员阶段。市、区分别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深入动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责任和措施。

  第二阶段(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2月底):集中整治阶段。市级有关部门、城6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管委会根据整治任务及标准要求,集中开展清理取缔活动。

  第三阶段(2006年3月):总结表彰阶段。对清理取缔活动进行总结、验收、评比,召开总结大会,对工作成绩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

  六、监督考核

  西安市畅净宁亮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活动的监督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及方式:

  1.考核范围:市级各有关部门、城6区和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

  2.考核方式:每月实施综合考核1次,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双休日检查与每日重点时段检查相结合,单项任务检查验收与整体任务综合评比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3.总结考评:整个活动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评出名次,予以奖励。

  (二)考核计分办法:

  1.整体工作任务完成100分,定期检查占50%,平时检查占50%.

  2.市级部门每项整治任务100分,采取单项扣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城6区政府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管委会整治任务按100分计算。其中,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40分;清理取缔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活动20分;拆除人行道乱搭乱建的棚亭10分;清理取缔占用人行道洗车、修车、焊接等占道施工作业及堆放物料行为10分;整顿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10分;清理整顿沿街门店及商业促销宣传活动产生的各种噪音10分。

  对以上几项整治内容采取单项扣分制,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三)奖惩:

  1.每月评比结果向社会公布,定期检查和平时检查情况以内部简报形式在全市予以通报。

  2.城6区评出前3名,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评出第1名,分别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七、几点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这次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活动是市政府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市级各有关部门、城6区政府和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管委会要充分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要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的攻坚战。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市级各有关部门、城6区政府和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管委会要根据实际,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整治活动有条不紊地展开。在整治活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和默许各类非法占道经营,更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非法占道经营户的各种费用,各级职能部门不得以罚代收、以罚代管,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三)依法行政,强化督查。市级各有关部门、城6区政府和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管委会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从10月下旬起,各责任部门要每周上报整治进度表,每旬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派出工作人员对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区进行定向定点督办,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取缔非法占道经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市政府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的决心和力度,大力宣传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公开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西安市贯彻城市容貌标准大力推进畅净宁亮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广信 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张建政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雷英杰 市市政管委会主任

  和红星 市规划局局长

  田高社 市市容园林局局长

  杜梦西 市工商局局长

  兰士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吕 强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孙智书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张 炜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志强 市市政管委会副主任

  惠西鲁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 蔚 市市容园林局副局长

  和三友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

  陈松林 新城区副区长

  刘其智 莲湖区副区长

  王育选 碑林区副区长

  杨建强 雁塔区副区长

  姜晓泉 未央区副区长

  赵志金 灞桥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协调解决畅净宁亮新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畅净宁亮新工程的检查、监督、协调、指导及考核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吕强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