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决定,为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人员,从2005年7月1日起每人每年增加余热补贴480元。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赤峰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