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建立新形势下的新闻发布机制,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立健全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04]48号)精神,按照市政府第13届35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使政府的新闻发布遵循和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密切联系;使政府的重要信息传递更加准确、系统、及时、有效,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和市场经济新体制的需要,为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构成

  (一)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一位副主任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3人担任,其中市政府秘书长为市政府首席新闻发言人。市政府首席发言人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共同负责市政府的新闻发布。

  (二)逐步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第一批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单位见附件)设立两名新闻发言人,由一名副职领导干部担任该部门首席新闻发言人,一名助理调研员或正科级干部担任部门新闻发言人,共同负责该部门的新闻发布。

  三、发布内容范围

  (一)市政府新闻发布内容:市政府需要发布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阶段性成果和显著成就;我市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并需要正面回答的热点问题;市内突发事件;市政府举办的重要活动;市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二)市政府部门新闻发布内容:各部门工作领域需要发布的重大方针、政策和举措;各部门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并需要正面回答的热点问题;各部门工作领域发生并负责处置的市内突发事件;各部门举办或承办的重要活动;各部门工作领域内需要或市政府领导要求发布的其他事项。

  四、发布方式

  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可分别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答记者问、通报会、接受多家媒体的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

  (一)定期新闻发布。市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专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进行发布。

  (二)临时新闻发布。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申请以市政府或部门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二是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形势需要,报经市政府秘书长同意,组织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的新闻发布;三是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市领导的要求进行的新闻发布。

  (三)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对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对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由市政府主管部门和事件发生地政府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或事件发生地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对一般性突发事件,在事发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当地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对情况复杂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先对其基本事实做客观、简要的发布,随后根据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再做及时深入的后续发布。

  五、发布工作的管理

  (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是负责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落实市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确定一个科室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在本部门新闻发言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该部门新闻发布的策划、联络、协调和组织工作。市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加强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联系沟通,认真主动地做好政府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审批和内容、口径的确定。以市政府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市领导的指示或市政府主管部门工作需要,协同市政府主管部门拟定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报市政府秘书长审阅后,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批准后发布;以市政府部门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由该部门拟定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报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后,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后发布。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在每次新闻发布之前,都要由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记者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及相关资料拟定答问口径。

  (四)发布效果的跟踪与反馈。新闻发布以后,要进行发布效果的评估,一是了解媒体报道以后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二是针对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研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

  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为新闻发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为新闻发言人参加一些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提供方便。对于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涉及社会稳定、救灾防疫、突发事件等重大内容的发布,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严格把关,确保舆论导向的正确。

  政府新闻发言人是政府形象的具体体现,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的建设,选择综合素质高、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厚的理论功底、熟悉本部门工作业务及相关政策、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善于同各类人员特别是媒体记者打交道,具有一定亲和力与临场应变能力的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要努力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原则上都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具体做法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第一批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单位名单

  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

  附:

第一批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单位名单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林业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外事侨务办、市招商办、市物价局、市畜牧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镜泊湖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