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2005年地震趋势和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黑政发[2005]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有较大提高。但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一些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较弱,城市监测设施受城市发展影响监测效能下降,地震监测存在盲区;水库、桥梁、供水、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存在地震安全隐患,综合防灾能力不强;农村民居普遍不设防;县市间、城乡间差距明显,防震减灾工作进展不平衡,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和群测群防工作问题突出。我市地质构造比较复杂,有黑龙江断裂、嫩江断裂、新开岭岩石圈断裂、讷谟尔河断裂及孙吴地堑等众多的活动性断裂,1931年、1941年和1986年在我市发生了6次中强地震,目前,仍存在发生5.5级及以上中强地震的地质背景。因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二、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保障。

  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北安、五大连池、黑河等地震重点监视区和嫩江等人口稠密地区达到抗御6级左右地震破坏的能力;到2020年使我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

  为实现上述目标,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实行以中心城市和重点监视防御区为主体的全面防御,实行预测、预防、救助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三、突出重点,全面提高综合防御地震能力

  (一)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地震监测台网,消灭地震监测盲区,2010年前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ML>2.5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ML>1.5级,达到对全省区域及边境地区地震活动的全面有效监测。在北安等大中城市建立地下深井观测,并积极推进与俄罗斯的合作,实现我市边境地区与俄方地震观测台网资料共享。全市大型水库、矿山等重大建设工程要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电站、水库大坝、特大桥梁、发射塔、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各地要统一规划调整监测网络布局,2015年前,建成全市测震、强震、前兆、宏观综合性现代化监测台网。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各县(市)要建设2-3个地震前兆骨干观测站点,黑河市建成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基本形成市级区域台网,实现多学科综合监测网络,加快市内现有观测台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

  各级地震工作部门特别是地震重点监视区所在地地震工作部门要强化震情观念,努力提高地震预报水平。要制定地震短期临震跟踪方案,努力捕捉前兆信息,加强分析会商,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地震趋势分析和临震预报水平,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科技部门要积极支持地震科技研究和成果应用,合理安排防御、预测、预报研究项目,不断提高地震预报的科技水平。公安、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好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证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不断提高城乡建筑工程抗御地震灾害能力。2020年前初步完成北安、五大连池、黑河等地震重点监视区中心城市的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分析评价工作。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重要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要把地震部门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要内容,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

  到2010年,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市、县政府要组织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对抗震性能差或不具备抗震性能的建筑物,要立即采取工程性震害防御对策措施。对城市上游病险水库、水电大坝、易燃、易爆、易泄露有害物质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除险加固。对各类危旧校舍要及时改造和加固。

  各地要尽快改变农村、小城镇民居抗震性能差的状况,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民居的安全标准。建设、地震部门要结合我市自然状况,组织推广既节能保暖、经济适用,又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多种户型的农村民居,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建设部门要对农村民居建筑队伍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民居建设施工质量。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乡(镇)两级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补贴,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实施本地区"地震安全民居示范工程",不断扩大农村抗震住房范围。

  (三)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措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要加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和应急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岗位责任制度、应急物资储备和设备管理制度。要加强地震应急工作检查,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反应能力。要明确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升级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一队多用、平震结合、专兼结合"的原则,组建本地区的地震紧急救援队,提高紧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发展志愿者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助力量;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应急救灾行动运输车辆畅通无阻;要制定地震应急救治和震后疫情防治预案,保证地震灾害的救治防疫能力;要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增加救灾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以适应地震灾害救助工作需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要在人口密集区、商业区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地震保险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区重建与救助补偿机制。

  (四)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各级地震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广大群众学会观察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等异常现象,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期临震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作用。要规范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向社会发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使群众了解所在地区的地震危险程度,及时采取防御措施。要积极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连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每个乡(镇)要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兼职),设2-3个宏观观测点,确定观测项目,开展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观测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群测群防队伍,每个村要设兼职地震灾情速报员和地震知识宣传员。地方财政要确保群测群防所需经费。

  (五)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及城市社区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计划,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由市教育局、地震局共同协商,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科普常识教育内容,2006年前,各县(市)区要建立1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县(市)区,要抓好基层宣传员的培训工作。地震工作部门要定期组织防震减灾知识宣讲团,把防震减灾知识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要建立1-2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要支持和鼓励志愿者、大专院校、工矿企业参与地震监测、异常捕捉、科普宣传,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防震减灾。

  四、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各地、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地震监测管理条例》,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健全地震工作机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依法开展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检查。要结合本地实际,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以地震台网建设、群测群防工作、救援队装备和赈灾储备仓库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综合防御地震能力。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